关于张江粮库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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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下载 *******商务委员会: 你委《关于报送张江粮库改建工程(一期)项目建议书的函》(浦商委粮字〔****〕*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确保****粮食安全,完成*下达浦东包装成品粮存储任务,原则同意张江粮库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本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华夏中路****号,**外环绿带,南至华夏中路,西至住宅及商业用地(在建)和**中学,北至川杨河。 三、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 拆除现张江粮库范围内受轨交**号线影响的*个**仓和*个罩棚,东北区域*座危房楼房仓、北侧**大米加工车间及大米周转仓,现状配电房、汽车库等建筑物。 ***幢*万吨应急成品粮低温库、生产规模为***吨/日稻谷的大米加工厂、设备库、配电房和地磅房等。 对大门、围墙、道路广场、绿化、管网等室外总体及附属配套设施进行整体更新改造,并对现有苗木进行保护性搬迁等。 四、下阶段工作中,应对照粮食仓库建设标准,进一步细化建设内容和功能布局,优化建设方案,要深入论证项目周边相邻关系,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并做好与轨交**号线下穿施工衔接。 五、本项目总投资在工可批复中明确。其中,受轨交**号线影响的仓房和罩棚拆除费用以及仓房内粮食存储费用已纳入**号线东延伸工程项目总投**解决,其余项目资金由新区财力安排。 六、请按节点要求加快完成张江粮库资产划转工作。如****年*月**日前未完成资产划转工作,需重新办理项目建议书报批。 七、本批复有效期**个月。 请在有效期内完成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的编制和报批。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之日的**个工作日之前提出延期申请。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和《****区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后续各项工作。 特此批复。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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