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项目详情

山东高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京台高速德州南收费站3825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正文内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项目名称 **高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京台高速**南收费站****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 **省******京台高速**南收费站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建设单位 **高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建 联系人 牛健 项目投资(万元) ****.** 环保投资(万元)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位于******京台高速**南收费站内,利用收费站内闲置空地(不涉及农用地及耕地)面积*****.**平方米,建设****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交流侧容量****kW,直流侧容量****.*kWp,采用全额上网模式。配置***kW逆变器**台,按相关文件要求,同步建设储能装置,储能配置比例不少于**%,时长*小时。匝道圈闲置空地起支架约*****.**平方米,原料为:太阳能板,光伏支架等。该项目无耗能,不耗水。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在设计及施工过程中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建筑物上安装的光伏发电系统,不降低相邻建筑物的**标准,投资主体、规模、建设地点发生变更,重新开展备案。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承诺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后,再进行开工建设本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水 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清洗光伏组件废水采取自然流淌等措施后通过地面排水槽排放至绿化区域 噪声 有环保措施: 施工过程中采取隔离声源,降低噪声等措施   承诺:**高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王建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高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王建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相关推荐

打开中招网APP查看更多信息
招标网首页 > 审批项目 >

注册

客服电话400-633-1888
版权所有 © 2005-2024 招标网 zhaobiao.cn

该项目详情注册或登录后可继续操作查看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