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项目详情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巫溪樟木垭光伏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变电部分)项目核准的批复

正文内容

国网*电力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樟木垭光伏电站***千伏送出工程(变电部分)的请示》(渝电发展〔****〕**号)收悉。根据《***“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渝发改能源〔****〕***号),结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评估意见(重建管〔****〕**号),经研究,现就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满足樟木垭光伏电站接入电网需求,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单位:国网*电力公司。 四、项目建设地点:***。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扩建镇泉***千伏变电站***千伏出线间隔*个,改造***千伏出线间隔*个;完善相关一、二次设备。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基本预备费*.**万元,贷款利息*.**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分别占比**%和**%。 七、招标核准: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是原***国土**和房屋管理局出具的《房地产权证》(***房地证****字第*****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你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申请办理**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年。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有效期届满**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未按规定获取延期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相关推荐

打开中招网APP查看更多信息
招标网首页 > 审批项目 >

注册

客服电话400-633-1888
版权所有 © 2005-2024 招标网 zhaobiao.cn

该项目详情注册或登录后可继续操作查看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