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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6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正文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年产****吨吸音隔热海绵分切、****吨胶带海绵贴合项目 建设单位 **铜星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 ***海通镇工业集中区****侧(**海润丽玉制品有限公司内)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亦新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公司拟投资****万元,租赁**海润丽玉制品有限公司闲置的土地和厂房,占地面积为****.*平方米,购置注塑机、包覆机、贴合机等设备,年产****吨吸音隔热海绵分切、****吨胶带海绵贴合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吨吸音隔热海绵分切、****吨胶带海绵贴合的产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厂房隔声消声等措施,加强管理,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本项目注塑废气、涂胶烘烤、热压废气经集气罩负压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米高*#、*#排气筒排放;在安全、卫生许可的前提下生产,保证收集效率,以*#厂房设置**米卫生防护距离。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格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海通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双面胶纸、海绵及针刺布边角料、废胶桶、废活性炭,生活垃圾等。其中废双面胶纸、海绵及针刺布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废胶桶、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按规范要求建设一般固废暂存区、危险固废暂存间。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鹤鸣亭网站环保板块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没有公众提出意见。 项目名称 年产**万平方米铝合**窗、**万平方米塑钢门窗项目 建设单位 **宏洲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 **省******海河镇工业园区*号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亦新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公司拟投资****万元,租赁**欧莱菲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厂房及部分办公楼,占地面积为****平方米,购置数控切割锯床、钻铣床、塑料门窗四位焊接机等设备,建设年产**万平方米铝合**窗、**万平方米塑钢门窗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厂房隔声消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措施,加强管理,加强绿化,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本项目焊接、封胶固化废气废气经集气罩负压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米高*#排气筒排放;*#厂房在安全、卫生许可的前提下密闭生产,以*#厂房边界设置***米卫生防护距离。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格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海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废纸管、布袋收尘、废布袋、废切削液、废包装物、废活性炭、废润滑油、生活垃圾等。其中边角料、废纸管、布袋收尘、废布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切削液、废包装物、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按规范要求建设一般固废暂存区、危废暂存间。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鹤鸣亭网站环保板块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没有公众提出意见。 项目名称 年加工****吨钢结构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单位 ***洪强金属结构制造厂 建设地址 **省******合德镇高新科技创业园北三环**侧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亦新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公司拟投资****万元,租赁位于***合德镇高新科技创业园北三环**侧***亨通机床厂内的两栋厂房(*#厂房、*#厂房),其中*#厂房占地面积为****平方米,*#厂房占地面积为****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购置剪板机、矫正机、电焊机等设备,建设年加工****吨钢结构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厂房隔声消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措施,加强管理,加强绿化,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本项目抛丸废气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布袋除尘器+**米高排气筒*#排放;*#厂房在安全、卫生许可的前提下密闭生产,以*#厂房边界设置**米卫生防护距离。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格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固体废物中金属边角料、焊渣、废钢丸、废气治理收尘等收集后外售;废切削液、含油金属屑、废液压油、废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含废抹布)委托环卫部门处置;按规范要求建设一般固废暂存区、危险固废暂存间。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鹤鸣亭网站环保板块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没有公众提出意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进行陈述、申辩或要求听证。 联系人:项目服务科 联系地址:****民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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