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项目详情

关于内蒙古呼和浩特托清经济开发区绿色供电项目光伏-储能汇集站-塔布变电站220kV送出线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辐射类)审批结果公示​

正文内容

关于*******托清经济开发区绿色供电项目光伏-储能汇集站-塔布变电站***kV送出线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辐射类)审批结果公示​*****交通运输审批公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托清经济开发区绿色供电项目光伏-储能汇集站-塔布变电站***kV送出线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辐射类)审批结果公示*******托清经济开发区绿色供电项目光伏-储能汇集站-塔布变电站***kV送出线路工程(*).pdf内环表〔****〕**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托清经济开发区绿色供电项目光伏-储能汇集站-塔布变电站***kV送出线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国能蒙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托清经济开发区绿色供电项目光伏-储能汇集站-塔布变电站***kV送出线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kV架空线路,起于光伏区升压站,止于园区内储能汇集站,路径总长度**.*km,其中单回路径长**.***km,双回路径长*.***km,**塔基***基。(*)*****kV架空线路,起于园区储能汇集站,止于***kV塔布变电站,长*.***km,单回路架设,**塔基**基。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自治区*********境内。二、总体意见本项目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和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厅原则同意本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保措施进行建设。三、项目建设及运行期间应做好的工作(一)严格落实项目施工期、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做好生态保护与恢复工作。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合理布局,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和植被破坏。(二)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控制和改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对周边环境影响的措施和方法,监测值应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要求。(三)项目施工期及运行期的噪声值及防噪措施应满足《报告表》中提出的要求,监测值应符合国家评价标准限值要求。(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按要求重新报批。四、建设单位按规定程序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项目方可投入正式运行。五、我厅委托*****生态环境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的监督检查工作。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年*月**日管网工程 路面工程 土建工程 亮化工程 场地平整 土石方 排水工程 桥梁工程 标志标线 隧道工程 标识标牌 路面铺装 路基工程反光标志牌 橡胶减速带 减速带 交通安全设施 交通信号灯 通信系统工程检测 工程保险 技术服务 公路养护路面贴缝带 路面养护剂 晶彩格 管材管件

相关推荐

打开中招网APP查看更多信息
招标网首页 > 审批项目 >

注册

客服电话400-633-1888
版权所有 © 2005-2024 招标网 zhaobiao.cn

该项目详情注册或登录后可继续操作查看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