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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翠屏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4年5月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正文内容

*****生态环境局 关于****年*月*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共*个工作日)。 电 话:****-******* 地 址:*****蜀南大道西段**号(*****生态环境局综合环评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牛桥河山洪沟治理项目 ******双谊镇罗嘴村、文光村 ******防汛抗旱事务中心 **环川盛达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的*.**%。 主要建设内容为:综合治理***牛桥河*.*km。上游起于双谊镇文光村荣宜路X****公**上游*km,下游止于双谊镇罗嘴村境内国道***公**。**生态护岸*.*km,清淤疏浚*.*km。**下河梯步*座,排水涵管*处。 施工期 *.施工废气 主要为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废气和汽车尾气和淤泥产生恶臭。主要环保措施如下: (*)施工扬尘 ①施工原材料场地堆放整齐,水泥等容易产生粉尘的物料在临时存放时必须采取防风遮盖措施。 ②施工区段配备*台洒水设备,注意洒水降尘;及时清除路面尘土;施工场地需定期进行湿法清理,开挖土石方、施工材料等堆场应相对集中堆放;临时施工便道需定期进行打扫和洒水。 ③临时堆土场等所在大风天气或空气干燥易产生扬尘的天气条件下,采用洒水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④施工沿线和施工场地禁止设置混凝土搅拌站,所需混凝土均外购成品商混。 ⑤出入施工场地应配备车辆清洗设备和人员,设置洗车平台,运输车辆泥土和路面尘土及时清除并洒水抑尘。 ⑥从工地卸料后均应对车辆进行冲洗,保持外观清洁,严禁带泥上路、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严格实施密闭运输,车辆要及时冲洗。 ⑦严格控制运输车辆运输路线和行驶速度,施工期运输路线应尽量避开人口聚集区、学校等区域,施工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和施工场地应低速、限速行驶禁止超速、超载行驶,减少扬尘产生量。 ⑧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运输(使用防尘布覆盖),装填时需进行压实,装填高度严禁超过车斗防护栏;车辆卸货时禁止直接倾倒、抛撒;施工期材料尽可能适量、适时采购,运至施工场地后,应尽快使用,禁止在施工场地长时间堆放。 ⑨风速大于*m/s时,禁止进行开挖、材料运输等作业。 ⑩待整个工程施工完毕后,应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废弃物,建筑垃圾等必须及时清运处理,禁止遗留在施工场地。 ⑪施工区域要设置围栏,以减小扬尘对附近敏感点的影响。 同时,施工单位必须加强施工场地扬尘的控制,须设置冲洗设施、须湿法作业、须配齐保洁人员、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渣土车辆密闭运输、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 项目施工期间应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相关环保管理规定,在发生重污染天气条件下,启动应急预案,停止项目主体工程等土建施工作业。 (*)施工机械废气和汽车尾气 施工机械及车辆运转排放一定量的CO、NOx以及未完全燃烧的碳氢化合物等废气。为减轻施工机械废气和汽车尾气的污染程度和影响范围,施工单位必须采取以下治理措施: ①加强施工机械的保养维护,提高机械的正常使用率; ②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油烟和颗粒物排放; ③多选择使用电动工具,严格控制内燃机械的使用,场内施工内燃机械(如铲车、挖掘机、发电机等)应安装有效的空气滤清装置,并定期清理; ④禁止使用废气排放超标的车辆。 ⑤施工机械应使用清洁的燃料能源。 在落实以上措施后,工程施工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恶臭治理措施 疏浚污泥在晾晒干化期间会产生少量的恶臭,环评要求淤泥应做到边挖边清,及时清运,控制淤泥干化场所的占地面积和堆放量,尽量远离周边居民,并且在临时堆放期间应喷洒生石灰、除臭剂来减少恶臭的扩散。 *、施工废水 (*)生产废水 施工期生产废水主要来自基坑废水、混凝土浇筑养护废水、临时堆土场渗滤液和车辆、机械清洗废水等。 治理措施:各施工工区采用明沟(土质,侧面和底层覆盖塑料薄膜)将车辆及施工机械清洗废水引入沉淀池;临时堆土场周边设置排水沟渗滤液排至单独设置的沉淀池(*m*);基坑废水潜污泵抽至上述沉淀池;混凝土浇筑养护废水产生量较小,经自然蒸发,无需单独处置。基坑废水、临时堆土场渗滤液及车辆机械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浇筑养护、施工现场洒水降尘等,不外排。 (*)生活污水 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办公生活采用就近租赁居民房屋的方式,生活污水依托租赁居民房现有处理设施(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施工机械噪声 施工期***米范围内主要为***双谊镇牛桥河罗嘴村、文光村少量居民,施工期间采用低噪声设备,文明施工,涉及敏感目标施工段设置高度为*.*m的硬质、密闭围挡;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具体采取措施如下: ①控制声源,采用先进的、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加强施工设备保养和维护,保持设备工况良好,避免非正常设备噪声。 ②合理施工布局。施工场地布置时高噪声设备应远离居民敏感点。同时土石方开挖时段施工场界设隔声屏障或设置可移动的声屏障,以缓解噪声影响。 ③减少运输过程的交通噪声,加强现场施工车辆噪声管理,运输车辆尽量采用较低声级的喇叭,并在所经过的道路禁止鸣笛。 ④加强设备维护,保证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从源头上控制高噪声的产生;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与培训,坚持文明施工,降低人为噪声(如鸣笛、敲击等)。 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 ⑥此外建设单位还应责成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张布通告,并标明投诉电话,建设单位在接到投诉后应及时与当地环保部门取得联系,及时处理各种环境纠纷。 *、固废 施工垃圾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①对场地挖掘产生的土方应切实按照规划要求用于场地回填,并尽快利用以减少堆存时间。若不能确保其全部利用时,需对不能利用部分及时清运至临时堆土场暂存,并做好遮挡、抑尘及截排水设施建设,防止冲刷和水土流失。 ②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并实行袋装化,及时清运出场,以免滋生蚊蝇。 ③有关施工现场固体废弃物处置的其他措施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基本标准》执行。 *、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围堰保护措施 项目围堰施工会对区域水生生态带来一定的影响,为减缓此类影响,本次评价提出如下保护措施: *)严格按照围堰设计要求,落实围堰填筑,做好防渗措施; *)做好围堰排水工作,包括初期排水和经常性排水,初期排水采用浮式排水,初期排水拟采用离心泵抽排,经常性排水采用排水沟汇集于集水坑排水的方式,在各基坑内设排水沟、集水坑,基坑排水通过排水沟汇至下游沉淀池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喷淋降尘,泥沙用于回填。禁止直接排入河道,影**质和水生生态环境; *)围堰拆除产生的土石方尽快回填,禁止堆放至河边影响河道水质。 (*)临时堆土场保护措施 *)项目临时堆土场采用毡布覆盖表面,防止大风天气下产生扬尘对周围大气环境的污染。同时,防止在雨水冲刷下产生水土流失,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为防止雨水径流进入临时堆土场内,避免淤泥废水量增加和滑坡,临时堆土场周边设置雨水导流渠。 *)淤泥干化区设置排水沟,且沟内侧铺设防水土工布,将渗滤液排入沉淀池中。 (*)工程占地保护措施 ①对永久性占地合理规划,严格控制占地面积。 ②按设计标准规定,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面积,不得超过作业标准规定,对施工宽度控制在设计标准范围内,并尽量沿河堤纵向平行布设,以减少土壤扰动和地表植被破坏,减少裸地和土方暴露面积。 ③现场施工作业机械应严格管理,划定活动范围,保持路外植被不被破坏。 (*)临时占用耕地恢复措施 用地前将表土尽可能剥离,剥离厚度根据用地区土质条件和土层厚度确定,堆放于临时堆场,施工结束后,结合占地条件,按“占一还一”的原则对耕地全部进行复耕处理,回填原表土。在作物种植过程中,多施有机肥,增加土壤持水保墒能力和恢复土地生产力。临时堆土场堆土后应及时进行迹地清理,清除杂物,回填剥离的表土并翻松,同时疏通原地表排水系统,保证周边排水通畅。为提高耕地立地条件,迹地翻松厚度为**cm,在作物种植过程中应多施有机肥料,促进立地条件的改善。 (*)表土剥离保护措施 施工占地前对表土进行剥离,剥离的表土及时运至临时堆土场暂存,与开挖土石、清除淤泥分区存放。堆土和取土期间彩条布覆盖,表土堆放过程中,应分层堆放,将新土堆放在表土堆场底部,堆存的表土采用播撒狗尾草养护,防治肥力流失。 (*)施工迹地恢复措施 项目施工迹地主要包括施工工区、施工围堰等占地。施工结束后与项目建设无关的临时设施需全面拆除和封闭,应按照总量平衡的原则,根据各处原有植被状况和植物立地条件等具体情况予以及时恢复。植草种类应选择与周围环境相适应的当地常见植物,然后实现灌木、乔木树种的自然恢复。 施工区域在施工准备前,需对区域表土进行剥离,剥离的表土堆放于不影响施工活动的区域内,并做好临时覆盖工作。施工结束后,将表土作为施工迹地恢复回填使用,回填结束后,采用撒播黑麦草籽进行绿化恢复,并做好管理工作,在达到绿化要求后,与主体工程一并验收交付。 (*)生态再生及补偿措施 本项工程建设对当地的生态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开挖对当地植被破坏以及工程弃渣新增水土流失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工程运行主要是防洪堤工程建成后引起河流水文情势变化对水生生物栖息环境的影响。相应的采取以下措施进行保护。 ①陆生植物和植被影响的防护与恢复 工程建设期间,为减免工程施工对施工区造成的不利影响,工程施工设计中应尽量减少影响面积,把破坏程度降至最低。同时在施工完成后,利用本地物种,对施工区的植被进行恢复,这是影响区生态恢复的关键。 永久占地恢复:在所有永久建筑完工后,应立即进行裸露区的植被恢复,包括开挖的坡面区域。恢复时根据各地段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对各类施工迹地进行绿化恢复,尽量减少工程区内的施工痕迹。施工迹地的绿化恢复过程中将尽量采用当地树种、草种,最好是利用原自然植被的建群种进行恢复。 临时占地迹地(包括临时便道)恢复:施工结束后与工程建设无关的临时设施和道路将全面拆除和封闭,应根据各处原有植被状况和植物立地条件等具体情况予以及时恢复。 ②水生生态恢复 本项目的建设会改变附近河道边缘水生生态环境,主要是减少河边底栖生物、浮游生物、原有水生植物的生物量。本项目建成后,水生生态环境会逐步稳定,区域水生生物得到一定的恢复。为了更好的保护区域水生生态环境,改善本次施工带来的不利影响,本次评价提出水生生态恢复措施,建议如下: a近岸带浅水区可考虑种植挺水植物,如菖蒲、鸢尾、美人蕉、再力花等,宽度*m左右; b适宜区域种植沉水植物,品种主要考虑狐尾藻、黑藻、苦草等。 由于项目流域河流流速适宜,水**较强,水中溶解氧水平适当,可满足上述生态补偿措施的实施,通过增加堤防两岸水生植物分布后,附近底栖生物、浮游生物都能够得到更快的恢复。 本项目涉水施工会影响河道边缘部分的生物量,但不会导致某一种类消失,本项目施工完成后,河道水生生态会逐渐恢复,因此,本项目不需针对河道水生生态采取必要的生态补偿措施。 (*)施工设计与管理措施 ①优化工程设计方案在项目动工以前,通过方案比选和方案优化,使工程布局更为合理,工程永久占地面积最小,减小临时施工占地面积,缩短施工公路线路,这是对植物和植被保护极为重要的环节。 ②划定最小施工工作区域,减小植被受影响面积这是有效降低植被受影响范围的关键环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划定最小的施工作业区域,严禁施工人员和器械超出施工区域对工地周边的植被、植物物种造成破坏。严禁施工材料乱堆乱放、施工垃圾的随意堆放处置,影响植物物种的生长。 ③施工工区的管理施工生活区应在指定位置搭建,尽量减小对植被的侵占面积和植株数量,施工人员过往应走便道,不能随意践踏植被,攀枝摘花。 运营期 本项目属于河流防洪除涝及河湖整治工程,营运期不会产生“三废”和噪声,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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