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项目详情

关于铜陵有色金神耐磨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年产10000吨高强韧性抗磨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正文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拟对**有色金神耐磨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吨高强韧性抗磨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有色金神耐磨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吨高强韧性抗磨新材料项目 建设地点 翠湖四路西段***号旁 建设单位 **有色金神耐磨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睿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一、**有色金神耐磨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长山大道与**二路交叉口。本次项目拟扩建新厂区位于翠湖四路西段***号旁,占地面积约**.*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高强韧新型材料生产联合厂房、模具维修车间、预留车间等主体工程,综合楼等辅助工程,供水、供电等公用工程,原料区、成品区、辅料区、危化品库等储运工程,废气治理、废水治理、固废治理等环保工程。具体在高强韧新型材料生产联合厂房内安装熔炼炉、造型机、落砂机、抛丸机等设备,形成年产*****吨高强韧性抗磨新材料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已通过经开区经济发展局备案。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依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和专家审查意见,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在有效实施《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现原则同意《报告表》的总体评价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及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接受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单位对其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承担相应责任”之规定,你单位及技术单位**睿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应严格履行各自职责。 三、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行管理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组织施工,严格控制施工场地、施工机械和车辆运输扬尘及噪声等对环境的影响,严格按照《***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落实各项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二)全过程持续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同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三)强化废抗磨件原料管理。按照《报告表》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严格筛选入厂原料,严禁将沾染氯元素、乳化液、油类、塑料、橡胶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废抗磨件作为原料,不得处置危险废物。 (四)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铸造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等文件要求,进一步优化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及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铸造用砂应全部储存于封闭储库,并在储存、转移、输送等产尘环节和产尘区域采取喷雾抑尘措施;铸造用砂在厂内运输应采用气力输送设备、管状或带式输送机等密闭方式输送,在厂外运输应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或国六排放标准的汽车,并采取防尘、防撒落措施。非道路移动机械应优先选用新能源机械。建立门禁视频监控系统,监控运输车辆进出厂区情况,运输车辆电子台账需保存至少一年。加强厂区绿化和道路洒水降尘措施,控制粉尘、扬尘环境影响,减少污染物排放。熔炼炉、精炼炉采用电加热,产生的废气分别采取炉盖罩+侧吸罩和整体式排风罩收集,各经一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TA***、TA***)处理后,通过**米高排气筒(DA***)排放。造型制芯过程中,投料、混砂、落砂等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采取软帘+半密闭罩收集或密闭管道收集,经覆膜滤料布袋除尘器(TA***)处理;浇铸、造型制芯等工序产生的废气采取集气罩或移动式伸缩罩收集,经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TA***)+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表干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天然气燃烧废气和烘干废气采取集气罩收集;上述废气收集处理后,一并通过**米高排气筒(DA***)排放。铸件产品粗抛丸等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采取密闭管道收集,经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TA***)处理后,通过**米高排气筒(DA***)排放。热处理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热处理等工序产生的废气采取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米高排气筒(DA***)排放。废抗磨件、铸件产品、边角料等切割、精抛丸、打磨等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采取集气罩或密闭管道收集,经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TA***)处理后,通过**米高排气筒(DA***)排放。砂再生过程中,破碎、磁选、烘干(电加热)、筛分、投料等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密闭管道收集)采取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TA***)处理,配酸、中和等工序产生的酸性废气(密闭管道收集)采取水喷淋处理,上述废气处理后,一并通过**米高排气筒(DA***)排放。表干炉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号)重点区域限值要求,其他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等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标准。硫酸雾等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标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硫酸雾等污染物周界浓度限值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标准。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厂内无组织排放控制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附录A中相关要求。 (五)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强化废水收集、回用等环节的规范化管理,废水收集管线、回用水管线等应采取可视化、明管化设置,并标明各管道输送介质种类和流向。中频炉循环冷却水、热处理炉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砂再生过程中产生的中和废水、水洗废水、废气喷淋废水等经混凝沉淀+MVR蒸发器处理后,回用于砂再生工序,不得外排。生活污水在达到**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六)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你公司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未依法履责将承担连带责任。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固体废物产生种类、数量、时间以及利用、处置和贮存等情况。砂再生污泥及残渣、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厂内危废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的规定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流失、防渗漏等工作。不合格品、边角料等回用于熔化工序。炉渣、磁选废料、收集的粉尘、废布袋、废炉衬材料、热处理循环水池沉渣、废砂、废木模模型、刨花等一般固废委外规范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七)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区标准。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相应标准。 (八)强化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加强对厂区内运转设备、输送管道等系统的泄漏检测与管理维修工作,严禁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危废暂存库、污水及处理区域、危化品库、砂湿法再生区等区域采取重点防渗,并加强全厂防渗区的日常维护和泄漏检测。 (九)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落实非正常工况和停工检修期间的污染防治措施,一旦出现事故,或发现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应立即采取包括停止生产在内的必要措施,及时清除污染,防止造成环境污染事故。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完善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事故废水、消防水等全部得到有效截留,不排入外环境。制定完善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在运行中全面落实。 (十)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协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做好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或安全条件综合性分析等安全管理工作,依法落实环境管理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环保设备设施,要组织对重点环保设施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并及时上报新、改、扩建项目的重点环保设施设备信息和日常巡查中发现的环境安全等隐患问题,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监测,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 (十一)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在厂区外醒目位置设置电子屏幕,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公众关注的问题并消除影响。 四、落实报告表环境防护距离设置要求。你公司应主动告知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环境防护距离内规划控制工作,不得在防护范围内规划建设环境敏感建筑及环境不相容建设项目。 五、做好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将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及其他有关内容,按照排污许可技术规范要求,载入排污许可证。 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开展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验收结果。若项目发生重大变化,你公司应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七、如项目建设和运行依法需要其他行政许可的,你公司应按规定办理其他审批手续后方能开工建设或运行。 八、请经开区安环局、*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按照《关于划转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职权的函》(铜环〔****〕***号)等要求,落实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日常监督管理。你公司应按规定主动接受各级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和检查。 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期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办理部门 开发区安环局 受理地点 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附件:《**有色金神耐磨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吨高强韧性抗磨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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