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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大岭山捷诚塑胶加工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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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环评拟审批情况详细受理号(号)***********项目名称***大岭山捷诚塑胶加工店建设地点**省***大岭山镇石大路大岭山段***号*栋***室建设单位***大岭山捷诚塑胶加工店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华粤环保技术有限公司项目概况***大岭山捷诚塑胶加工店位于**省***大岭山镇石大路大岭山段***号*栋***室(中心坐标:东经***°**'**.***″,北纬**°**'*.***″),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YJ**C**。项目总投资***万元,占地面积****m*,建筑面积****m*,主要从事塑胶件的加工生产,项目年加工生产游戏手柄外壳***吨、车载充电器外壳***.*吨。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废气:项目注塑、移印、丝印、烘烤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总VOCs、臭气浓度经集气罩收集后,分别引至*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分别经排气筒DA***、DA***高空排放,少部分未被收集的非甲烷总烃、总VOCs、臭气浓度以无组织形式在车间排放,拟加强车间管理;项目拌料、碎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和磨床加工产生的颗粒物以无组织形式在车间排放,拟加强车间管理。通过以上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二、废水:项目注塑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政截污管网,最后进入***大岭山连马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受纳水体的水质影响不大。 三、噪声:项目噪声采用减振、消声、降噪、隔音等相关措施。 四、固废: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体废物交专业公司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公示时间****-**-**联系人***生态环境局大岭山分局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大岭山镇莞长路(矮岭冚段)***号综合办公楼五楼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查意见。初步审查意见附件附件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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