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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0万m2钢化玻璃、8万m2夹胶钢化玻璃及4万m2中空钢化玻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正文内容

经审议,行政审批服务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产**万m*钢化玻璃、*万m*夹胶钢化玻璃及*万m*中空钢化玻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个工作日,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行政审批服务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星沙三一路*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邮编:******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万m*钢化玻璃、*万m*夹胶钢化玻璃及*万m*中空钢化玻璃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经济技术开发区**路*号***厂房 建设单位 **湘为玻璃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景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湘为玻璃有限公司拟投资***万元,租赁**经济技术开发区**路*号***厂房(**豪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闲置厂房),建设年产**万平方米钢化玻璃、*万平方米夹胶钢化玻璃及*万平方米中空钢化玻璃建设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水环境影响: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本项目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三级标准后排入*政管网,接入星沙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本项目废水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大气环境影响:本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及挥发性有机物。磨边工序采用湿式作业,且玻璃磨边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为玻璃粒,粒径较大,近距离沉降;中空玻璃涂胶、封胶、干法夹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较少,加强通风,可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 *及表 B.* 的限值要求。 *、声环境影响: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产生噪声经隔声、减震等措施后,项目运行期间厂界四周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统一清运处理;玻璃边角料、铝条边角料、PVB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外售、回收或处置;废胶桶、含油废抹布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处置。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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