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大隙山停车场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正文内容
****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大隙山停车场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平工司〔****〕*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大隙山停车场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黄井工业园区。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平方米,配置停车位约***个、充电桩**个。主要建设土方、绿化、照明、场地硬化以及其他附属配套工程。 四、建设期限:*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多渠道筹措。 六、节能审查意见: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年第*号令),该项目年综合消耗总量未达到节能审查标准,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请按有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号)、《**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号)、《**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做好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号)等相关规定,项目施工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项目勘察、设计、监理以及工程建设有关重要设备等单项合同估算价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号)等规定执行,请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项目涉及公共安全、维稳、交通、环保、林地、文物保护、土地报批等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请据此批复抓紧组织实施项目前期工作,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并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 ***行政审批局 ****年*月**日
相关推荐
-
150t/a对甲苯磺酸腺苷蛋氨酸及100t/a谷胱甘肽项目
山东省 2024-07-02 审批项目 -
德州市2024年第49批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山东省 2024-07-02 审批项目 -
南宁瑾泰新能源有限公司防城港市防城区廖雄30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 2024-07-02 审批项目 -
河南汝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河南省 2024-07-02 审批项目 -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上思县那琴乡那琴村渠伯屯13号黄雄江屋顶31.95KW户用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 2024-07-02 审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