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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龙钢院子方案调整的公示

正文内容

  龙钢院子项目位于*****单元,龙地东然园东侧,**堡**府西侧,浮东**侧,我局于****年*月办理该方案审查意见。为提升该地块项目品质,***土地发展经营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方案设计调整。在满足该地块控规指标、消防和相关规范要求以及不影响原安置户利益的前提下,我局拟将方案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各项指标拟调整如下: 调整前指标 调整后指标 总建筑面积 *****.**㎡ *****.**㎡ 计容建筑面积 *****.**㎡ *****.**㎡ 住宅建筑面积 *****.**㎡ *****.**㎡ 商业建筑面积 ***.**㎡ ***.*㎡ 公共配套建筑面积 ***.**㎡ ***.**㎡ 物业管理用房 ***.**㎡ ***.**㎡ 养老服务用房 ***.**㎡ ***.**㎡ 健身活动室 ***.**㎡ ***㎡ 设备用房管理面积 ****.*㎡ ****.**㎡ 大门和消控、值班室 ***.*㎡ ***㎡ 配电用房、柴发、开闭所等 ***.*㎡ ***.**㎡ 不计容建筑面积 *****.**㎡ *****.**㎡ 架空层面积 ****.**㎡ ****.**㎡ 地下室面积 *****.**㎡ *****㎡ 容积率 *.***** *.***** 建筑密度 **.**% **.**% 绿地率 **.*% **% 建筑占地面积 ****.*㎡ ****.*㎡ 机动车停车位 ***个 ***个 地上机动车停车位 **个 **个 地下机动车停车位 ***个 ***个 公共停车位 ***个 ***个 非机动车停车位 ****个 ****个 摩托车位 ***个 ***个 普通非机动车位 ***个 ***个   *、地下室平面拟优化调整,增加半地下室新功能,增加地下室直通室外的出入口。   *、总平景观、各层平面及立面局部拟优化调整。   *、*#楼拟增加商业,减少入户大厅面积。   设计单位:**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设计资质:甲级;   证书编号:A*********;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五十条及**省实施《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五条、五十三条规定和《**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我局现将龙钢院子调整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信来访或来电向我局反映、发表意见和看法,或在公示期间向我局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权利。   ***自然**局办公地点:******莲新南路*号。邮编:******网址:http://zrzyj.longyan.gov.cn/,联系电话:****-*******,联系人:赖工。   附:调整前后方案对比图   ***自然**局   ****年*月**日 附件下载: 龙钢院子调整前.jpg 龙钢院子调整后.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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