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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09苏巷至涧溪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正文内容

S***苏巷至涧溪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交通运输局委托**海峰分析测试科技有限公司进行“S***苏巷至涧溪段改建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号)要求,建设单位在委托环评单位后应将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项目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S***苏巷至涧溪段改建工程; 建设性质:改建; 项目投资:*.**亿元; 建设地址:**省***; 工程内容:本项目路线起于苏巷镇,利用现状S***、G*****绕城线、纬七路(原X***),**起点位于现状纬七路向东约*.*km,经石坝镇**村、王桥村、津里村,向**过涧溪镇独立工**,经姚郭村、蒲塘村、鲁峰村,在凹凸棒新材料产业园附近与S***交叉后,向东利用S***段*.***km接现状S***,路线全长**.***km,其中起点利用段长*.***km,终点利用S***长*.***km,新改建段长**.***km,实现S***路网贯通及苏巷、涧溪镇的连接。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周建林; 联系方式:***********; 地址:**省******明中路***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名称:**海峰分析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工; 联系方式:***********; 邮箱:***********。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中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见附件*。附件*:公众意见表.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法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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