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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沪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合成树脂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

正文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沪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合成树脂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联系电话:****-**************(传真) 监督电话:******* 地址:***龙蟠大道**号***数据**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一、项目名称 合成树脂制造项目。 二、建设地点 位于**省****化工园区**纬二路亚士新材料东侧 三、建设单位 **沪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南大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省****化工园区**纬二路亚士新材料东侧,占地面积约为**.**亩,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为:**年产*****吨合成树脂(脲醛树脂、****树脂)和****吨底浆产品生产线并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等。 六、主要环境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设计实施中,应进一步优化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贮运工程及污染防治设施的设计,采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密闭的物料转运方式及高效的污染处理设施,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 *、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废气处理措施,加强生产工艺废气的收集处理,生产、输送、储存过程采用全密闭或负压收集处理,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按规范要求设置废气排放口。项目反应废气、抽真空、灌装、搅拌和储罐呼吸废气、不凝气和洗桶废气经“干式过滤+常温催化氧化”处理后与投料、配比废气一并经水喷淋处理后,通过**m高(DA***)排气简排放;危废库废气和污水处理站废气经“二级活性炭+碱喷淋”处理后通过**m高(DA***)排气筒排放。项目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特别排放限值和表*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大气污染特别排放限值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新改扩建二级标准和表*标准。 *、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废水处理措施。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规范设置废水排放口。项目工艺废水、洗桶废水、水环泵和喷淋废水经“调节池*+混凝沉淀池+MVR蒸发+芬顿氧化”(处理能力*m*/d)预处理后,和循环冷却水排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一并再经“调节池*+混凝沉淀池*+水解酸化池+二级A/O+二沉池+活性炭吸附罐”(处理能力**m*/d),处理后排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废水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间接排放限值要求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其中甲醛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的间接排放标准(甲醛≤*mg/L)。废水排放方式符合《关于***化工集中区拓展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滁环评函(****)***号)要求。 *、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噪声处理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安装减振消声设施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标准的要求。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分类收集固体废物。落实危险废物厂内暂存措施和回收利用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固体废弃物暂存场所建设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中的相关规定。项目废包装桶、废催化剂、废活性炭、蒸发残液、废包装物、尘渣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其他一般固废妥善处理。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控措施。*****m*事故应急池和***m*初期雨水池,收集事故废水和初期雨水,确保事故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初期雨水不排入雨水管网。生产车间、污水管道、废水站、事故池、初期雨水池、甲醛罐区、危废仓库、洗桶区域等应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甲醛储罐应设置泄漏检测报警仪。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在检修和故障时,应按《报告书》要求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必要时停止生产,并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现场等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的有关标准要求。施工期产生的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废弃物等定点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按《报告书》要求,该项目应设置以厂界为边界***米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敏感建筑。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跟踪监测计划,配备必要的分析设备,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在建设期、运行期的各种环境问题,确保周边环境功能不降低。 **、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对项目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监测和验证评价,提出补救方案或者改进措施,并报我局备案。 **、若项目的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且待正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七、相关部门意见 项目备案表(代码:****-******-**-**-******) ******生态环境分局预审意见(全环评〔****〕**号) 八、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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