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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福清市港头镇马湖村村庄规划修编(2024—2035年)的批复

正文内容

港头镇人民政府:   你镇港政综〔****〕**号文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镇上报的《***港头镇马湖村村庄规划修编(****—****年)》(以下简称《村庄规划》)。现就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村庄规划》确定的村庄功能定位,即:**特色种养殖示范基地、新型乡村旅游发展区,村庄环境优美、生活舒适、游玩便利的美丽宜居村庄。   二、你镇要按照《村庄规划》组织实施,强化村庄建设与管理,控制和引导村庄建设用地,支持农村产业经济发展,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   三、要坚持保护生态、保护耕地、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尊重村民意愿,体现地方和农村特色。   四、批准后的《村庄规划》是指导村庄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和管理必须符合规划要求,请你镇严格执行规划,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如需变动,必须按程序报请*人民政府批准。   特此批复   ***人民政府   ****年*月**日 ***人民政府关于***港头镇马湖村村庄规划修编(****—****年)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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