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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华中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100吨新型纳米硅材料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滁环办复〔2024〕119号)

正文内容

**华中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年产****吨新型纳米硅材料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项目编码****-******-**-**-******)和***生态环境分局预审意见(全环评〔****〕**号)收悉。结合专家技术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书》结论和分局预审意见。项目位于***化工集中区现有厂区内,项目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现有厂区内,拟利用现有一车间面积约***m*的预留部分,及该部分东侧、北侧空地**新型纳米硅材料产品生产线及氮气供应设施;依托厂区现有面积为***m*的预留仓库(甲类仓库*#)建设模板仓库及产品仓库,建设****t/a新型纳米硅材料生产线。项目所需的部分公用工程、环保工程以及其他辅助工程等依托公司现有工程。 二、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总量控制方案、***化工集中区规划环评文件及审查意见和下述要求进行建设。 *、按照《报告书》提出的现有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和整改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要求落实到位。项目设计实施中应进一步优化本项目主体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工程设计,采用先进的原料、设备、生产及污染处理工艺,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装置均应在密闭管道及容器内进行,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定期开展泄漏检测工作,按规范要求设置废气排放口。投料、干燥粉尘经料仓顶部陶瓷滤管除尘器处理后通过**m高(DA***)排气筒排放;预热罐废气密闭管道收集经陶瓷滤管除尘器处理后通过**m高(DA***)排气筒排放;反应废气密闭管道收集经“陶瓷滤管除尘器+三级碱喷淋”处理后通过**m高(DA***)排放口排放;产品罐间歇吹扫置换废气密闭管道收集经“陶瓷滤管除尘器+三级碱喷淋”处理后通过**m高(DA***)排放口排放。项目工艺废气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排放限值要求。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污水采用分类收集、分质处理,规范设置废水排放口。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碱喷淋装置排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碱喷淋装置排水经中和处理后与循环冷却系统排水一并由污水总排口进入化工集中区污水管网,废水经预处理满足***化工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通过“一企一管”方式,排入**化工集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安装减振消声设施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表*中*类区标准要求。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分类收集固体废物。落实危险废物厂内暂存措施和回收利用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固体废弃物暂存场所建设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中的相关规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及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其他一般固废妥善处理。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控措施。依托现有厂区已建成****m*事故应急池和****m*初期雨水池,收集事故性废水和初期雨水,落实事故水自动截断、收集措施,初期雨水自动截断、切换措施,确保事故性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初期雨水不排入雨水管网。项目需落实分区防渗要求。生产区需设置有毒气体检测和事故应急抽风处理系统。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在检修和故障时,应按《报告书》要求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必要时停止生产,并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及时修编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完善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按《报告书》要求,项目需设置以厂界为边界***米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敏感建筑。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跟踪监测计划,配备必要的分析设备,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在建设期、运行期的各种环境问题,确保周边环境功能不降低。 *、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对项目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监测和验证评价,提出补救方案或者改进措施,并报我局备案。 **、若项目的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且待正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管理、污染防治措施应一并落实。工程竣工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申领排污许可证,按规定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你公司应主动公开项目环评文件和验收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四、请***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分局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并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文件分送上述部门,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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