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什县亚曼苏乡震后搬迁新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正文内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 项目名称 ***亚曼苏乡震后搬迁新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维吾尔自治区********亚曼苏乡博孜村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建设单位 亚曼苏柯尔克孜民族乡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哈力斯·艾山 联系人 王福冀 联系电话 *********** 项目投资(万元) **** 环保投资(万元)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项中其他(不含提标改造项目;不含化粪池及化粪池处理后中水处理回用;不含仅建设沉淀池处理的)。 建设内容及规模 *.亚曼苏乡建设搬迁新区配套基础设施,其中***座**m&sup*;污水处理站及垃圾收集点;**道路****m&sup*;及配套附属设施;**自来水管网,DN***供水主管网*.*公里及配套附属设施(援疆资金);对亚曼苏乡变压器及每户电路改造,***kVA变压器*台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搬迁新区农户围墙及院内花池;**亚曼苏乡搬迁新区日间照料中心*座;***座产业园、新区大门、移动夜*棚、公共卫生间、广场及配套附属设施(援疆资金)。 *.亚曼苏乡建设搬迁新区养殖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其中包括管理用房及消毒室**.*m&sup*;、砖围墙***.**m、大门*座、全自动消毒设备*套、已有铁艺围墙加围挡***.**m、路面硬化***.**m&sup*;、化粪池*个(**m&sup*;)、给排水、供电等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水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污水处理措施后通过总排口排放至至生态林 承诺:亚曼苏柯尔克孜民族乡人民政府 哈力斯·艾山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亚曼苏柯尔克孜民族乡人民政府, 哈力斯·艾山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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