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项目详情

西环批字〔2024〕7号汉中市生态环境局西乡分局关于济沧海新能源车用清洁燃料加注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告

正文内容

**济沧海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济沧海新能源车用清洁燃料加注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该项目位于**街道办二里社区二组,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项目占地面积****.**m*,主要建设车用清洁燃料加注站一座,站内设置地埋式**m*加注罐*个、加注机*台、三次油气回收装置*台,配套建设罩棚、站房及给排水等基础设施。项目建成后,计划年销售车用甲醇燃料***t。 你公司编制的《报告表》符合环评技术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内容较全面,项目介绍和污染因素分析较清楚,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评价结论总体可信。经我局局务会研究,形成以下审批意见: 一、本项目为机动车燃油零售类,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本)》中淘汰类、限制类项目,为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规定。我局同意《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结论,你公司须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建设和运营,并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本批复要求,有效控制不利环境影响。 二、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必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环保设施安装到位、正常运行,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过程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建筑扬尘,应文明施工,加强施工管理,合理规划各类建筑材料的堆放,对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场地边界使用防尘网,场地道路硬化,运输车辆限速行驶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治污降霾的相关要求,落实好“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个***%管理措施。 *、应合理配套建设沉淀池及临时化粪池,妥善处理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设备冲洗及场地洒水降尘;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经*政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 *、施工设备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降低机械运行噪声;对振动大的设备使用减振机座;合理安排施工机械位置及施工作业时间,原则上禁止夜间施工作业。对运输车辆采取限速行驶、禁鸣措施,减少交通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施工期产生的弃土及建筑垃圾优先回填使用,对不能利用的收集后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切实做好挥发性有机物的防控工作,落实甲醇燃料储存、装卸、加油过程的三次油气回收治理措施,并加强工作人员的加油作业规程培训,减少油气挥发。职工餐饮油烟经抽油烟机收集后引至所在建筑物楼顶排放。 *、厂区排水须实行雨污分流,员工及站内流动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政污水管网,洗车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进入化粪池,与生活污水混合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政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安装钢制强化玻璃纤维双层加注罐,落实加注区、储罐区及输送管线的防渗措施,有效防止油品渗漏污染地下水。 *、合理布置站内设备布局,对加注机、潜油泵等设备采取必要的降噪、减振措施,合理规划车辆流线,以降低项目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建设危废储存间,废机油、含油手套棉纱、隔油池浮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统一存储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做好“三防”措施和警示标识,建立危废管理台账,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清罐废液由有资质单位直接运走,不得擅自排放、倾倒或处置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点存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三、加强项目环境风险管控,落实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内部安全管理,严格按照规章制度生产操作,杜绝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加强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培训,建设污染事故应急设施,并贮备相应的应急物资,项目正式投运之日起*个月内,编制完成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并报我局备案。 四、加强项目环境管理工作,配设专职管理人员,落实责任,建立环保设施定期检查制度和岗位环保工作责任制,对污染物的排放和环保设施的运行进行日常检查和管理,制定运营期的环境监测计划,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工作。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五、项目必须严格遵守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管理要求,并按规定程序组织环保设施竣工自主验收,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才能投入使用,并在产生排污行为之前按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简化管理),持证排污。 六、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或者五年内未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前要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生态环境局**分局                              ****年*月*日 *、公告期限 自本批复发布之日起*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 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段***生态环境局**分局环境管理科

相关推荐

打开中招网APP查看更多信息
招标网首页 > 审批项目 >

注册

客服电话400-633-1888
版权所有 © 2005-2024 招标网 zhaobiao.cn

该项目详情注册或登录后可继续操作查看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