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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钦南区水利局关于广西钦州金安250MW平价光伏基地项目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正文内容

*****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申请*********MW平价光伏基地项目取水许可的函》《取水许可申请书》和《*********MW平价光伏基地项目水**论证表》收悉。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提出取水许可批复意见如下: 一、同意本项目从***那彭镇屋背村***MW平价光伏基地内取水,水源类型为地下水,用途为生活和其他用水。最大取水能力*.*****m*/s,年取水量为*.****万m*/年。取水口地理位置为东经***°**′**.*",北纬**°*′*.*"。项目退水主要有管理员的生活退水和基地绿化、道路退水,生活退水主要经污水处理器处理后,水质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排入周边农田灌溉;绿化和道路退水主要通过排水沟收集后,经过沉砂池沉淀后排放周边农田灌溉,不外排。取水工程设施类型为水泵取水。如项目作为饮用供水时,请做好相关水质检测或咨询卫生健康部门。 二、根据《论证表》,***有较丰富的水能**,项目取水水源为浅层地下水,项目的建设符合《***城*总体规划》(****-****),符合《***水**综合规划》要求。项目的取水为升压站生活(含消防、绿化、道路及广场清洗)取水,取水量较小,日最大取水量为**.**m*/d,考虑*.*的日变化系数,日均取水量为*.**m*/d,年总取水量为*.****万m*,因此项目取水是与区域水**条件及规划相符的。 三、要服从取水管理要求,如因特殊原因水**不能满足本地区正常供水或项目取用水对水功能区水域使用功能、生态与环境造成较大影响时,无条件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取水的限制。如因取水对第三方造成影响或产生纠纷的,概由你公司自行解决。 四、应落实各项节水和保护措施,加强用水环节监控及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指标,以提高工程的用水效率,降低耗水量,并积极配**行政主管部门做好项目取水和节水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取水工程建设时,请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装可接入自治区水利厅实时监测系统的取水计量设施(非在线:应当安装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取水工程竣工并试运行**日后,请将取水工程或设施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取水计量设施的计量认证情况、试运行期间的取水监测结果等相关材料报送我局,经验收合格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工程取水后按规定缴纳水**费。 六、取水申请批准后*年内,取水工程未开工建设或者项目未取得国家审批、核准的,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失效。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如国家建设需要,你公司需无条件配合。                                              ******水利局                                        ****年*月**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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