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马田街道将石地区明湖路(南段)市政工程涉及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公示
正文内容
《光明区将石地区明湖路(南段) 技术修正》已通过***规划和自然**局光明管理局业务会审议。现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城*规划条例》和《***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对该项目涉及占用生态控制线事项予以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光明区马田街道将石地区明湖路(南段)位于光明区马田街道将石地区,西起根玉路,**明湖路,全长***.*米。道路红线宽**米,用地面积约*****平方米,道路等级为城*次干路,双向*车道,设计速度**千米/时。 二、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情况 光明区马田街道将石地区明湖路(南段)用地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内用地****平方米。根据《***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规定,该项目符合“重大道路交通设施”准入类型。 三、公示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个自然日) 四、公示方式和地点 本公示除在《**商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 *.***规划和自然**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规划和自然**局光明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gm/ (二)实地 *.***规划和自然**局光明管理局 地址:***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 *.光明区马田街道办事处 地址:***光明区马田街道田园路雪仙丽文化创意园区*栋 五、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我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公示地点及公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请寄往***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规划和自然**局光明管理局公共项目科,注明“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年*月**日(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公众意见处理结果报批。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规划和自然**局光明管理局 单位地址:***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 邮政编码:****** 联系人:伍工 联系电话:******** 附件:*.项目位置图 *.公众意见征询表 ***规划和自然**局光明管理局 ****年*月**日 附件*.项目位置图.png 附件*.公众意见征询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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