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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集宁区分局2024年6月19日拟审查项目(报告表)公示

正文内容

本次建设项目经受理核实阶段无异议予以拟审查公示,环评审批公示时间为****年*月**日起*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邮编:****** 通讯地址:**察布***新区察哈尔西街**察布***区政务大厅生态分局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理项目 **察布***新区**师范学院东侧、秀水街南侧、家和东路西侧、家合欣苑B区 北侧,**察布***区碧水蓝天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厂区内 ***盐碱地治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察布*分公司 **常顺格利环境评估有限公司 项目总占地面积*****m*,项目利用现有的一座厂房(占地面积****m*)作为生产车间,生产车间分为**个作业分区,主要生产设备为抛翻机、装载机及装袋机,办公生活依托**区碧水蓝天污水处理厂的现有办公生活设施,主要生产规模为生产有机营养土产品******t/a。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 项目在施工期建设和设备安装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报告表》的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运营期生产车间全封闭建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臭气及粉尘采用移动式除臭剂喷洒设备持续喷洒除臭剂同时设置喷雾洒水降尘,陈化过程中若能闻到明显臭味,补充喷洒除臭剂;及时清扫路面,定期洒水,采用专用密闭设计运输车辆,杜绝抑尘、臭气及物料洒落。运营期厂区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恶臭气体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表*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要求。运营期项目污泥运输采用密闭设计的箱式污泥运输车,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渗滤液与污泥、复合材料混合,进入有机营养土产品中,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碧水蓝天污水处理厂办公生活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其厂区内的管网进入碧水蓝天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系统中进一步处理,最终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及其修改单中的一级A标准,作为中水进行综合利用。强化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厂区采取雨污分流、分区防治措施:生产车间及作业区采取等效黏土防渗层Mb≥*.*m,K≤*×**-*cm/s重点防渗;复合材料储存区、生物除臭剂贮存间、包装吨袋贮存间等采取等效黏土防渗层Mb≥*.*m,K≤*×**-*cm/s一般防渗处理;生产车间外厂区地面采取一般地面硬化简单防渗,同时制定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跟踪监测计划,严禁跑、冒、滴、漏事故发生,有效防止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固体废物应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运营期生活垃圾依托碧水蓝天污水处理厂办公生活区生活垃圾集中收装置集中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理;产生的废包装吨袋,完好的吨袋用作产品包装袋回用,破损的吨袋在复合材料储存区内暂存,定期外售废品回收站;装除臭剂废包装桶,在除臭剂贮存间内暂存,定期外售废品回收站。要求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拉运台账。项目运营期生产车间密闭,采取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厂区内车辆限速,安装禁止鸣笛标志、设置减速带,加强绿化等措施,确保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限值要求。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应急管理及防范措施,制定并执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预防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公众参与:该项目属于编制报告表的项目,未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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