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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万辉米粮年报废1万辆机动车回收拆解中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正文内容

***万辉米粮年报废*万辆机动车回收拆解中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万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建设的***万辉米粮年报废*万辆机动车回收拆解中心建设项目位于**省******米粮镇清泉村一组。本项目为**(迁建)项目,项目租赁***扶贫开发局已建设的扶贫工厂,厂区内包括新能源汽车预处理车间*座,建筑面积****m*、汽车拆解车间*座,建筑面积****m*、总成拆解车间*座,建筑面积****m*。项目建成后,可拆解小轿车****辆(含新能源汽车****辆),货车****辆(不含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拆解,不涉及槽车),客车****辆,不进行产品再加工。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年*月*日取得******行政审批局备案确认书(****-******-**-**-******);****年*月,**北战安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受**万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的委托完成了《***万辉米粮年报废*万辆机动车回收拆解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年**月**日,***生态环境局***分局对**万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的《***万辉米粮年报废*万辆机动车回收拆解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商环镇函〔****〕***号);****年**月**日完成了排污许可证申请;****年*月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环保设备完工,并于****年*月-*月对其进行了调试。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约****.**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约***万元,占投资总额的*.**%。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包括项目及其配套环保设施运行期间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处置情况以及运行情况。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建设过程中主要的变动情况见表*。 表* 项目主要的变动情况 序号 类别 环评、批复及相关要求 实际执行情况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性质 C**** 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一致 否 * 规模 年拆解小轿车****辆(含新能源汽车****辆),货车****辆(不含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拆解,不涉及槽车),客车****辆。 一致 否 * 建设 地点 **省******米粮镇清泉村一组。 一致 否 * 生产 工艺 检查和登记-拆除电池-拆除液化气罐-拆除及引爆安全气囊-拆除尾气净化催化剂-抽空油液-拆除空调及空调制冷剂回收-拆除滤清器、油箱-拆除电路板和线束-拆除含铅、汞等有毒物质的部件-拆除车轮并拆下轮胎-外部件拆卸-内部件拆卸-拆除前后桥、轴承等有关总成-切割-压实打包-分类存储。 一致 否 * 环境保护措施 废水治理 **m*初期雨水收集池及配套管线 一致 否 建设污水处理系统(油水分离器+絮凝+沉淀),设计规模*.*t/h。 一致 否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田施肥。 一致 否 废气治理 拆解车间有机废气:集气罩+UV 光解+活性炭处理装置(TA***)+**米高排气筒(DA***)。 一致 否 拆解车间粉尘:集气罩+布袋除尘器(TA***)+**米高排气筒(DA***)。 一致 否 固废处理 设置危废暂存库***m*,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理;设置一般固废间,一般工业固废委托专业处理单位清运;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一致 否 噪声治理 合理布局,选用低噪设备,高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等措施。 一致 否 环境 风险 建设**m*事故池一座。 一致 否 本项目实际建设与环评相比,并结合《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号)、《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号)等相关文件综合判定项目性质、规模、建设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均未发生重大变动,符合验收要求。 三、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废气 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布袋除尘器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和UV光解废气处理系统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的监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中表*浓度限值。 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内拆解车间门口和窗户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中的标准排放限值要求。厂界上下风向总悬浮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及表*浓度限值要求。 (*)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东、南、西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类区标准限值。 (*)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分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破玻璃、废橡胶、废塑料等不可利用的拆解废物、**电池、沉淀池沉渣以及布袋除尘器粉尘,暂存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并定期外售给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包括有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含铅部件、含汞部件、废滤清器、废电路板及电子元件、废油泥、废活性炭等,收集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收集桶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均能够得到合理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对项目区域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五、验收结论 该项目履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在建设中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提出的污染物防治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经监测,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固体废物处置合理,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经过认真讨论,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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