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盐都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4年度第1103批实施方案
正文内容
苏政挂J〔****〕*号 **省人民政府关于 *****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年度第****批实施方案的批复 *****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申请*****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年度第****批实施方案的请示》(都政请示〔****〕**号)收悉,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号)以及《**省自然**厅关于调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关审批事项的通知》(苏自然资函〔****〕***号),由省政府委托***人民政府用地审批。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年度第****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项目区涉及*****区盐渎街道、大冈镇、大纵湖镇、郭猛镇**冈镇。其中拆旧区复垦形成农用地**.****公顷(含耕地**.****公顷);建新区总规模**.****公顷,其中建设用地增加**.****公顷(占用农用地**.****公顷,含耕地*.****公顷;占用未利用地*.****公顷)。 二、同意你区的土地征收申请,将位于盐渎街道民生居委会的**.****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并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供应,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三、你区要严格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关要求,加强建新用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落实复垦形成农用地和耕地的管护责任,防止土地撂荒和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强化拆旧复垦区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权益保障,及时将增减挂钩收益全额返还项目区农村,优先做好群众安置补偿工作。 四、你区要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妥善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五、请组织相关部门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批准后*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及时做好备案。 ****年*月**日 抄送:国家自然**督察**局、***自然**和规划局**分局 ***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年*月**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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