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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铭达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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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环评拟审批情况详细受理号(号)***********项目名称***铭达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地点**省***大岭山镇大岭山大道***号*栋****室建设单位***铭达源科技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深蓝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项目概况***铭达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位于**省***大岭山镇大岭山大道***号。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年加工生产塑料外壳****万件、五金外壳***万件。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废气部分:喷漆、烘烤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密闭车间收集,经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丝印、移印、烘烤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密闭车间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项目打样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密闭车间收集,经“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 二、废水部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政截污管网,最后引至城镇处理后排放。项目盐雾测试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水帘柜、喷淋废水经收集后交石马河流域以外的有资质的零星废水回收公司回收处理。 三、噪声部分: 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 四、固废部分: 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专业公司处理;项目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我公司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责任由我公司承担。公示时间****-**-**联系人***生态环境局大岭山分局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大岭山镇莞长路(矮岭冚段)***号综合办公楼五楼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查意见。初步审查意见附件附件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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