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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宁化窗口)关于2024年6月2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正文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拟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行政服务中心)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万星广场行政服务中心*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政编码:******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绿佳固废**综合利用项目 **省******城郊镇瓦庄村 **绿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成品砂料**万吨,金属料*.*万吨。 (一)大气污染防治:落实粉尘防治措施,采用湿法作业,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表*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三)噪声污染防治:采取消声减振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防治:筛选后的漂浮物、未燃烧物等一般固废定点贮存,定期清运,不得随意倾倒。 * ***宁宇建筑垃圾处理及废弃尾矿综合利用项目 **省******城郊镇瓦庄村古驰坑 **宁宇新材料有限公司 **省华厦能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年产建筑碎石和机制砂**万吨 (一)大气污染防治:落实粉尘防治措施,易产尘工段安装喷雾设施,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表*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三)噪声污染防治:采取消声减振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防治:压滤污泥等一般固废定点贮存,定期清运,不得随意倾倒。废机油等危废贮存于危废间内,由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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