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项目详情

安徽博汇世通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博汇世通60000套工程机械高端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

正文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博汇世通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博汇世通*****套工程机械高端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 联系部门:******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电话:****-******* 地址:******政府对面对面群众来访接待中心三楼 项目名称:博汇世通*****套工程机械高端零部件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博汇世通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段园镇迎宾大道西侧***米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应天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占地***亩,***栋生产厂房、*栋办公楼、*栋中试楼等,**脱脂、陶化、喷漆等表面处理设施和下料、机加工、焊接、抛丸等其他机械加工配套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套工程机械高端零部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主要包括热水洗,预脱脂、脱脂倒槽清洗废水及脱脂清洗废水,陶化倒槽清洗废水及陶化水洗废水,纯水洗工序定期排放的废水、喷淋废水及生活污水等。厂区** * 座 **m*/d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调节池+斜板沉淀池+气浮反应器+水解酸化池+MBR 膜池+**消毒池的组合处理工艺;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标后与生活污水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三级标准及段园镇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要求,经*政污水管网接入段园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一级A标准后排入**河。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下料切割粉尘、焊接烟尘、 抛丸粉尘、涂腻子废气、腻子打磨粉尘、调漆废气、喷漆废气、流平废气、喷漆烘干废气、 补漆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固化废气及危废间废气等。项目下料切割废气(颗粒物),通过集气设施收集并连接管道输送至 * 套布袋除尘器(TA***)处理后通过 **m 高(DA***)排气筒排放;焊接废气(颗粒物),通过集气设施收集并连接管道输送至 * 套布袋除尘器(TA***)处理后通过 **m 高(DA***)排气筒排放;抛丸废气(颗粒物),通过设备内部收集(沉降箱)+* 套旋风+滤筒除尘系统(TA***)处理后通过 **m 高(DA***)排气筒排放;调漆、喷漆和流平废气(颗粒物、NMHC、二甲苯)及涂腻子和打磨废气(颗粒物、NMHC)工序废气,采用车间密闭,负压收集并连接管道输送至 * 套水旋+三级干式过滤(TA***)+* 套沸石转轮吸附/脱附+催化燃烧(TA***)处理后通过 **m 高(DA***)排气筒排放;喷漆烘干废气(NMHC、二甲苯),经沸石转轮吸附/脱附+催化燃烧(TA***)处理后通过 **m高(DA***)排气筒排放;补漆房废气(颗粒物、NMHC、二甲苯),采用车间密闭,负压收集并连接管道输送至 * 套水旋+三级干式过滤(TA***)+* 套沸石转轮吸附/脱附+催化燃烧(TA***)处理后通过 ** 米高(DA***)排气筒排放;危废间废气(NMHC),采用车间密闭,负压收集并连接管道输送至*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处理后通过 **m 高(DA***)排气筒排放;热风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烟尘、SO*、NOx),通过**m 高排气筒(DA***、DA***、DA***)。拟建项目废气处理后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省大气办关于印发<**省****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号)中关于推进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中限值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控制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 本项目选用高效低噪设备,经减振、隔声等处理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脱脂废液、废活性炭、漆渣、废原料桶等均属于危废,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废除尘袋、废钢丸、抛丸除尘灰、切割、焊接除尘灰、边角料、废滤筒属于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理,废钢丸、抛丸除尘灰、切割、焊接除尘灰、边角料、废除尘袋、废滤筒集中收集存放在一般固废暂存区后外售。本项目所有固体废弃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本项目环评编制过程在******人民政府官网进行了两次公示,在**日报上进行了两次报纸公示,并在项目周边敏感点进行了现场公示,征集了公众信息。未收到反馈意见。 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相关推荐

打开中招网APP查看更多信息
招标网首页 > 审批项目 >

注册

客服电话400-633-1888
版权所有 © 2005-2024 招标网 zhaobiao.cn

该项目详情注册或登录后可继续操作查看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