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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沪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合成树脂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滁环办复〔2024〕143号)

正文内容

**沪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合成树脂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项目编码****-******-**-**-******)和***生态环境分局预审意见(全环评〔****〕**号)收悉。结合专家技术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书》结论和分局预审意见。项目位于***化工集中区**纬二路亚士新材料东侧,占地面积约为**.**亩,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年产*****吨合成树脂(脲醛树脂、****树脂)和****吨底浆产品生产线并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等。 二、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总量控制方案、***化工集中区规划环评文件及审查意见和下述要求进行建设。 *、项目设计实施中,应进一步优化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贮运工程及污染防治设施的设计,采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密闭的物料转运方式及高效的污染处理设施,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 *、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废气处理措施,加强生产工艺废气的收集处理,生产、输送、储存过程采用全密闭或负压收集处理,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按规范要求设置废气排放口。项目反应废气、抽真空、灌装、搅拌和储罐呼吸废气、不凝气和洗桶废气经“干式过滤+常温催化氧化”处理后与投料、配比废气一并经水喷淋处理后,通过**m高(DA***)排气简排放;危废库废气和污水处理站废气经“二级活性炭+碱喷淋”处理后通过**m高(DA***)排气筒排放。项目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特别排放限值和表*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大气污染特别排放限值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新改扩建二级标准和表*标准。 *、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废水处理措施。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规范设置废水排放口。项目工艺废水、洗桶废水、水环泵和喷淋废水经“调节池*+混凝沉淀池+MVR蒸发+芬顿氧化”(处理能力*m*/d)预处理后,和循环冷却水排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一并再经“调节池*+混凝沉淀池*+水解酸化池+二级A/O+二沉池+活性炭吸附罐”(处理能力**m*/d),处理后排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废水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间接排放限值要求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其中甲醛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的间接排放标准(甲醛≤*mg/L)。废水排放方式符合《关于***化工集中区拓展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滁环评函(****)***号)要求。 *、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噪声处理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安装减振消声设施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标准的要求。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分类收集固体废物。落实危险废物厂内暂存措施和回收利用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固体废弃物暂存场所建设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中的相关规定。项目废包装桶、废催化剂、废活性炭、蒸发残液、废包装物、尘渣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其他一般固废妥善处理。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控措施。*****m*事故应急池和***m*初期雨水池,收集事故废水和初期雨水,确保事故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初期雨水不排入雨水管网。生产车间、污水管道、废水站、事故池、初期雨水池、甲醛罐区、危废仓库、洗桶区域等应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甲醛储罐应设置泄漏检测报警仪。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在检修和故障时,应按《报告书》要求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必要时停止生产,并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现场等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的有关标准要求。施工期产生的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废弃物等定点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按《报告书》要求,该项目应设置以厂界为边界***米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敏感建筑。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跟踪监测计划,配备必要的分析设备,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在建设期、运行期的各种环境问题,确保周边环境功能不降低。 **、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对项目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监测和验证评价,提出补救方案或者改进措施,并报我局备案。 **、若项目的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且待正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管理、污染防治措施应一并落实。工程竣工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申领排污许可证,按规定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你公司应主动公开项目环评文件和验收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四、请***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分局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并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文件分送上述部门,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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