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2023年度第12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正文内容
*、地块基本情况 *******年度第**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包括“*******年度第**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号地块”(简称“*号地块”)和“*******年度第**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号地块”(简称“*号地块”)两部分。调查地块位于*****区荣兰线与**路交叉口西北角,地块中心坐标:E***.******°,N**.******°,占地面积*****㎡(约**.*亩)。调查地块四至为**荣兰线,南至**路,西至东马固村农田,北至君尚壹品小区(在建)。 根据*****区自然**和规划局出具的土地信息核实意见 ,地块拟开发用途为居住用地。 *****区自然**和规划局委托**恒一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单位”)对*******年度第**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立即按要求组织专业人员成立了项目组,调查取得了地块历史资料、规划条件、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等资料,按照相关导则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在实地踏勘、调研,收集和核实有关材料的基础上,制定了地块土壤采样检测方案并进行采样分析。 本次地块调查现场土壤样品采集和分析工作均由**恒一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并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年度第**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地块调查结论 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的相关要求,按照专业判断布点法和系统布点法进行布点采样,共布设**个土壤采样点。 由地块调查结果可知,本地块所有土壤点位污染物的含量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中对应的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说明本地块土壤中污染物不会造成健康风险。 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根据地块调查程序,无需进行进一步的详细采样分析和风险评估。本地块可按照规划进行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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