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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区高虹镇大山村林家塘5MW光伏发电项目

正文内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 项目名称 **区高虹镇大山村林家塘*MW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 **省*****区高虹镇大山村林家塘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建设单位 **艾华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宇 联系人 王剑 联系电话 *********** 项目投资(万元) **** 环保投资(万元)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建设内容及规模 该项目位于**区高虹镇大山村林家塘自然村,该地区海拔高度***米,交通方便,光伏**及开发建设条件比较好。租用流转用地进行光伏加农业产业建设,本工程包括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及相应的配套上网设施,光伏可利用区域***亩,建设面积***亩,初步规划设计安装光伏电站规模为交流侧*MW。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有环保措施: 废气采取空气过滤措施后通过通风管道排放至大气 其他措施: 雇用尾气排放达标的运输车辆,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废水、冲洗废水采取预处理措施后通过污水管道排放至*政管网 其他措施: 光伏发电属于新能源绿色项目,该生产建设过程中都是生产厂生产好的型材设备,安装过程无生产废水的产生 环保措施: 项目建设、运营期间,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存储和处理,确保废物得到合理处置;对于危险废物,将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无害化处理或**化利用;建立健全废物管理制度和档案记录,确保废物处理过程可追溯、可监控。 有环保措施: 在项目建设、运营期间,选用相对低能耗低噪声的优质设备,采取措施控制噪声水平,减少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有环保措施: 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采取措施保护土壤,防止土壤污染和破坏,定期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承诺:**艾华新能源有限公司 张宇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艾华新能源有限公司, 张宇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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