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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弘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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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环评拟审批情况详细受理号(号)***********项目名称***弘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地点***厚街镇福民路**号*号楼***室建设单位***弘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达环保科技有限公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万元,占地面积为****m*,建筑面积为****m*。项目主要从事PU鞋底、PU运动护腿的加工生产,年加工PU鞋底***万双、PU运动护腿**万片/a。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项目灌注成型、烘烤定型工序会产生非甲烷总烃、MDI、颗粒物、臭气浓度。采取密闭空间+集气罩方式对废气进行收集,收集部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m高排气口(DA***)高空排放,废气收集效率为**%、有机废气处理效率为**%。 项目灌注成型、烘烤定型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非甲烷总烃、MDI、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表*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表*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满足**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表*排放限值的要求;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的要求,对项目周边环境影响可以接受。(*)废水:项目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雨水通过雨水收集管网汇集排入*政雨水管网。工艺配水参与发泡反应过程,最终进入产品内,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项目灌注成型工序需要使用水进行冷却,冷却用水为普通自来水,不需要添加矿物油、乳化液等冷却剂。由于冷却水水质要求不高,且不断损耗和不断补充新鲜水,冷却水循环使用,循环水量约为**t/h,不更换,不外排。项目设有员工**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B等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放至*政下水道,经*政污水管网引至***厚街沙塘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一级A标准及**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的较严值后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可以接受。(*)噪声:本项目夜间不生产,在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后,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dB(A))要求,且建设项目厂界外**米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则项目营运期间的生产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可以接受。(*)固废:塑胶边角料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严格落实环评文件中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达标排放,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将环境风险降低到可接受水平。公示时间****-**-**联系人***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通讯地址*****街道**二***段九号胜安大厦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初步审查意见附件附件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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