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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凤岗盛达塑胶加工店(个体工商户)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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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环评拟审批情况详细受理号(号)***********项目名称***凤岗盛达塑胶加工店(个体工商户)建设项目建设地点**省***凤岗镇浸校塘振塘路**号*号楼、振江路*号*楼部分建设单位***凤岗盛达塑胶加工店(个体工商户)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宇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概况***凤岗盛达塑胶加工店(个体工商户)位于**省***凤岗镇浸校塘振塘路**号*号楼、振江路*号*楼部分。项目总投资***万元,占地面积****m*,建筑面积****m* ,主要从事塑料制品的加工生产,项目年加工生产塑料制品****万件。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注塑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废气经收集并配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DA*** 有机废气排气筒排放,高度为**m。*、移印、晾干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废气经收集并配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DA*** 有机废气排气筒排放,高度为**m。*、打磨工序:废气收集后引至“水喷淋装置”进行处理后高空排放DA***。*、喷漆、晾干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废气收集后引至“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高空排放DA***。*、混料、破碎工序:加强车间管理。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再排入*政污水管网。*、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量,不外排。*、打磨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捞渣并补充损耗水。*、粉尘处理水喷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捞渣,定期补给新鲜水。*、有机废气处理水喷淋废水:经收集后交石马河流域外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噪声:采用消声、降噪、隔音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和实体墙隔声后,项目对四周边界贡献值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项目周边敏感目标处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类标准的要求。 固废: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设置专门的危废仓库暂存,并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给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应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采用库房或包装工具贮存,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公示时间****-**-**联系人***生态环境局凤岗分局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凤岗镇三联村三联路**号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初步审查意见附件附件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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