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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森森智能电控悬架系统有限公司森森汽车减振器研发生产基地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苏滁建房函【2024】36号)

正文内容

**森森智能电控悬架系统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森森智能电控悬架系统有限公司森森汽车减振器研发生产基地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组织专家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书》结论。该项目位于****新苏滁高新区**大道以东、寿昌路以南、**路以西、文忠路以北地块。项目前期已履行环评手续,在实施过程中产品方案、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相关规定,**森森智能电控悬架系统有限公司重新编制了《报告书》。项目总投资******万元,占地面积***.**亩,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座、仓库*座、宿舍楼*座,研发车间*座,以及相关公辅配套设施。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设计建设**条生产线,年产减振器****万支(***万支普通车用减振器、***万支减振器总成、***万支电子减振器、***万支空气减振器);二期设计建设*条生产线,年产减振器***万支减振器(***万支电子减振器、***万支空气减振器)。我局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建设。 二、在项目设计与实施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项目设计实施中,应结合公司的总体发展规划,进一步优化总体工程、公用工程、贮运工程及污染防治设施的设计,提高清洁生产水平,从源头控制环境污染。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规范设置排污口,每个厂区应且只能设置一个污水排放口。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所有外排废水常规因子达到***第四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特征因子(六价铬、总铬、总锌)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表*标准通过*政污水管网纳入***第四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落实《报告书》中提出废气防治措施。项目活塞杆生产线产生的磨床油雾经静电除油器处理后,通过一根**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贮油缸生产线产生的喷砂废气、焊接烟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一根**米高排气筒(*#)排放;磷化废气经*套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一期镀铬线产生镀铬槽酸雾收集后经四套凝聚回收+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二期镀铬线产生镀铬槽酸雾收集后经两套凝聚回收+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米高排气筒(**#)排放;镀锌线产生的前处理酸洗槽酸雾收集后经*套碱洗塔洗涤处理后,通过一根**米高排气筒(**#)排放;电泳线产生的烘干废气经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静电喷涂线产生的喷涂废气经水帘+水喷淋+二级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处理系统处理后,通过两根**米高排气筒(*#、*#)排放;骨架涂胶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一根**米高排气筒(*#)排放;橡胶硫化废气经低温等离子+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米高排气筒(**#)排放;应急备用蒸汽发生器天然气燃烧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通过三根排气筒(*#、*#、**#)排放;项目危废库产生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通过一根**米高排气筒(**#)排放。加强原料物料贮运、生产过程的日常管理及车间通排风,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活性炭吸附设施的技术性能、运行工况必须符合《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要求。确保项目有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甲苯、二甲苯排放参照执行《大 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表 * 排放限值;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 * 标准;电镀过程中产生的氯化氢、铬酸雾 废气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表 * 标准限值,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执行表 * 标准;加热炉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参照执行《关于印发***锅炉及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滁大气办[****]** 号)相关限值要求。应急备用蒸汽发生器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 *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中氮氧化物参照《关于印发***锅炉及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滁大气办[****]** 号)相关要求。项目无组织颗粒物、氯化氢、铬酸雾、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厂界监控点浓度参照执行***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表 * 标准;厂区内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表 A.* 特别排放限值。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基础固定等措施,厂房封闭、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要求。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分类收集存放、处置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落实固废厂内暂存措施和最终处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 *、厂区应设置一座***立方米事故应急水池和***立方米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事故性废水,落实事故水截断、收集措施及初期雨水截断、切换措施,确保事故性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初期雨水不排入雨水管网。生产区、化学品原料储存区、污水处理站、厂内危废暂存区、污泥暂存区、事故应急池等应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报我局备案,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完善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按《报告书》要求,本项目厂界设置***米环境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敏感建筑。在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按《**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加强扬尘治理。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现场等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的有关标准要求。 *、若项目的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且待正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管理、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应一并落实。项目建成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竣工环保验收。你公司应按照相关要求落实运营期自行监测计划,主动公开项目环评文件和验收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四、请***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中新苏滁高新区大队按照《***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跟踪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负责该项目日常环保“三同时”管理,并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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