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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合肥新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新增45万套汽车饰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正文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传真:****-******** 通讯地址:**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邮编:****** 项目名称 年新增**万套汽车饰件项目 建设单位 **新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驰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桥科创示范区**路***号,拟投资****万元,依托现有厂房扩大生产规模,投产后可年新增**万套仪表板总成、**万套门内护板总成、**万套副仪表板总成。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水环境保护。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项目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同冷却循环废水经*政污水管网进入长岗污水处理厂。厂区只能设置一个规范的污水排放口。 (二)加强废气污染防治。项目新增注塑、吹塑、焊接废气经收集后汇同经设备自带过滤净化装置处理后的激光弱化废气,通过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破碎粉尘密闭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火焰处理废气、阴膜成型废气、烘干废气汇同燃烧尾气经收集后,通过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喷胶、烘干、反包、活化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排气筒应按规范设置。加强无组织废气防治,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新增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尽量将高噪声源远离声敏感区域或厂界,并采取必要的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进行降噪处理,做到厂界噪声达标。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处置。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固体废物产生种类、数量、时间以及利用、处置和贮存情况。项目危险废物收集后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持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处理。一般固废进行分类收集,定期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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