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7月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正文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南台街道星光路(*****生态环境局) 邮编:****** ****年*月*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 *****井组钻井工程 南西环审〔****〕*号 ****年 *月*日
相关推荐
-
废渣综合利用项目
山东省 2024-07-08 审批项目 -
泰达石材年加工20万立方米建材项目-备案公示
湖北省 2024-07-08 审批项目 -
自动化生产1.5亿只叠层片式高分子铝电解电容器项目-备案公示
湖北省 2024-07-08 审批项目 -
马山林圩风电场
广西壮族自治区 2024-07-08 审批项目 -
堰疆新能源公司杨溪铺镇伏山村四组23号卫生室36.4K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公示
湖北省 2024-07-08 审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