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团镇永晨路(钦飞路-通流路)新建工程
正文内容
大团镇永晨路(钦飞路-通流路)**工程 ****-**-** 无标题文档 中华人民**国 建设项目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沪浦书(****)BA***************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书。 核发机关*******规划和自然**局 日期****-**-** 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大团镇永晨路(钦飞路-通流路)**工程 项目代码 **************X*****A******* 建设单位名称 *******大团镇人民政府 建设项目依据 沪府规划〔****〕**号,沪府规〔****〕***号 项目拟选位置 ****大团镇,永晨路(钦飞路-通流路) 拟用地面积 (含各地类明细) ****.**平方米,各地类明细:建设用地*.**平方米,农用地****.**平方米(其中耕地***.**平方米),未利用地***.**平方米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拟建设规模 规划道路红线宽**米,长约***米 附件及附图名称: *.《关于核发大团镇永晨路(钦飞路-通流路)**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编号:沪浦规划**选预〔****〕***号)一份。 *.选址范围图一份。 遵守事项: 一、本书是自然**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的法定凭据。 二、未经依法审核同意,本书的各项内容不得随意变更。 三、本书所需附图与附件由相应权限的机关依法确定,与本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图指项目规划选址范围图,附件指建设用地要求。 四、本书自核发起有效期三年,如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办理本书。 相关文档
相关推荐
-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正蓝旗上都镇主要道路市政管网改造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 2024-10-01 审批项目 -
塔什库尔干县殡葬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024-10-01 审批项目 -
赤峰市巴林右旗大板镇南市街市政管网改造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 2024-10-01 审批项目 -
和林格尔县秀文家庭农牧场肉牛养殖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 2024-10-01 审批项目 -
左岸臻园北区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不分标段工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024-10-01 审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