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2日作出的1个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正文内容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时间 原文链接 * ***生态环境局关于***河道整治工程-白鹭溪流域王宅段、***河道整治工程-白鹭溪流域壶山段(打捆环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金环建武****〔**〕号 ****.*.** 见附件 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金环建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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