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7月1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信息的公告
正文内容
【环评决定公告】关于****年*月**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信息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关于****年*月**日我局对*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 关于《***言硕塑业有限公司年产****吨再生塑料颗粒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界环行审〔****〕**号 ****/*/** * 关于《***豪盛塑料有限公司年产****吨再生塑料颗粒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界环行审〔****〕**号 ****/*/** * 关于《***万祥塑业有限公司年产****吨再生塑料颗粒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界环行审〔****〕**号 ****/*/** * 关于《*****塑业有限公司年产****吨再生塑料颗粒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界环行审〔****〕**号 ****/*/** * 关于《***佳之源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吨塑料颗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界环行审〔****〕**号 ****/*/** * 关于《***帅浩塑业有限公司年产****吨再生塑料颗粒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界环行审〔****〕**号 ****/*/** * 关于《***鑫隆塑业有限公司年产****吨再生塑料颗粒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界环行审〔****〕**号 ****/*/** * 关于《***晨慧塑业有限公司年产****吨再生塑料颗粒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界环行审〔****〕**号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注:以上批复文件详见附件。 附件:*个塑料项目批复.zip [**.*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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