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区新圩镇“百千万工程”人居环境品质提升工程-美丽示范主街
正文内容
**发改投审〔****〕**号 *****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区新圩镇“百千万工程”人居环境品质提升工程-美丽示范主街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区新圩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办理**区新圩镇“百千万工程”人居环境品质提升工程-美丽示范主街立项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区新圩镇人民政府班子会议决定事项通知》(新圩会通〔****〕***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区新圩镇“百千万工程”人居环境品质提升工程-美丽示范主街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二、项目位于*****区新圩镇,主要针对新圩镇金新路主街两侧建筑外立面进行风貌整治改造,统一设计沿线店面招牌,优化改善人行空间,提升新圩镇人居环境品质。其中:新圩镇金新路主街两侧建筑风貌改造方案以镇人民政府为中心点,从新圩中学路口,沿金新路至嘉荣购物商场处,全长约*.*公里,通过整街**栋楼房外立面改造、*处特色商业街组团建设、**处商铺店面招牌提升以及沿线两侧人行空间的整治优化,建成具有地方独特魅力的文化休闲街区。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预备费***.**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区新圩镇统筹安排。 四、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五、项目待按照法定程序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表》 *、《总投资估算表》 *****区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门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设计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有关规定,核准项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采用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和公开招标的招标方式;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万元以下,可不采用招标方式。 *.请按照规定在国家和省指定媒介以及**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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