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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古镇镇生态环境保护局拟对中山市简壹塑料厂(个体工商户)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正文内容

  根据***简壹塑料厂(个体工商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东路综合行政区*号办公楼*楼***室,邮编:******   联系电话:****-********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简壹塑料厂(个体工商户)**项目 建设地点 ****古镇镇 建设单位 ***简壹塑料厂(个体工商户) 项目概况 ***简壹塑料厂(个体工商户)**项目拟建于***古镇镇曹三佳福围工业区同兴二路*号首层之*。项目总投资**万,其中环保投资*万元,用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生产再生塑料粒,年产再生塑料粒约****吨。 环评机构 ***斯诺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大气污染物:项目挤出工序废气经包围型集气罩收集经水喷淋+隔水雾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后有组织排放。破碎工序废气无组织排放。 *、水污染物: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古镇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噪声:选取先进低噪声设备,做好设备减振和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生产管理,合理布局等降低噪声影响。 *、固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交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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