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项目详情

关于2023年第四次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函

正文内容

**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年第四次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技术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函   各*、*、自治*生态环境局,相关**行政审批局,各相关单位和人员: 为落实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号)(以下简称《监督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号)要求,加强对各**环评审批工作的业务指导,强化对环评文件编制的事中事后监管,我厅开展了****年第四次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复核工作。 一、存在问题和处理情况 我厅在****年第四次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复核工作中发现*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质量问题。根据《监督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记分办法》)相关规定,我厅决定对涉及的*家编制单位和*名编制人员予以失信记分处理。对涉及的*家技术评估单位、*个审批部门予以通报,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上述*家编制单位和*名编制人员若对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收到本文件之日起**日内向**省人民政府或生态环境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文件之日起*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相关要求 (一)相关环评单位和编制人员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抓好整改,完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提高环评文件编制质量。 (二)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环评文件的内容和结论负责,确保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 (三)审批部门应当进一步提高审批工作质量,做好环评审批中的日常监督检查。针对复核发现的问题加强后续监管,督促建设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项目建设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 (四)相关技术评估单位和环评文件评审专家要对环评文件严格把关,对评估结论负责,同时要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提升环境影响评价专业技术水平。   附件: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省生态环境厅                            ****年*月**日                       抄送:生态环境部。 附件 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序号 环评文件名称 建设单位 环评文件主要质量问题 编制单位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编制人员及信用编号 审批部门 技术评估单位 环评文件评审专家 处理意见 处理依据 * 废酸回收装置节能增效(补充硫燃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智石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未按相关规定提出环境保护措施。未按规定提出氮氧化物和VOCs的总量替代削减方案。 **墣锦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MA*RD*ML** 朱润洪BH****** 陈明瑜BH****** 陈娣BH****** 邓秋美BH****** ***行政审批服务局 ***环境科学研究院 韩保光 梁燕波 唐文浩 王春宽 张志敏 对环评单位和主要编制人员失信记分*分 《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项,《记分办法》第七条 *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生活有机垃圾(畜禽粪便)处理场环境影响报告表 ***公共事业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描述错误。关于项目是否开工建设的情况描述错误,关于废水产生量、废水处理去向及危险废物产生情况的描述前后不一致。 **国为亿科环境有限公司 ********MA*RCECT*Q 赵雪 BH****** 郑菲 BH****** ***行政审批服务局 ***环境科学研究院 林生 韩保光 符瞰 对环评单位和主要编制人员失信记分*分 《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记分办法》第七条 * 年产**万吨掺混肥料、*万吨水溶性肥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省**玖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风险预测与评价内容不全。未对硫酸铵开展环境风险分析和评价。 **一卓环保咨询有限公司********MA*ME*NX** 王谦 BH****** 李虹 BH****** ***行政审批服务局 **泰达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钟华勇 陈贻师 苏恩勇 对环评单位和主要编制人员失信记分*分 《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九项,《记分办法》第七条    

相关推荐

打开中招网APP查看更多信息
招标网首页 > 审批项目 >

注册

客服电话400-633-1888
版权所有 © 2005-2024 招标网 zhaobiao.cn

该项目详情注册或登录后可继续操作查看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