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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庆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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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环评拟审批情况详细受理号(号)***********项目名称***庆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地点**省****堂镇豫州工业路*号*栋***室建设单位***庆达新材料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清慧综合环保咨询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概况***庆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省****堂镇豫州工业路*号*栋***室(北纬**度**分**.***秒,东经***度**分**.***秒),主要从事牛皮纸的加工生产。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不属于重污染企业,热熔成膜、印刷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m高排气筒排放,能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要求,且项目废气经过处理措施处理后排放量不大,因此,不会对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和空气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B 等级标准中较严值后经*政管网,引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对纳污水体的影响较小;项目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因此,项目废水经处理后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经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回收处理。 因此,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处理后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隔声、降噪措施,使得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的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我单位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责任由我公司承担。公示时间****-**-**联系人***生态环境局中堂分局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堂镇中东四区一巷***号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初步审查意见附件附件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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