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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A503-0107宗地分宗事宜的公示

正文内容

  A***-****宗地位于光明区**街道,观光路与光侨路交汇处东南侧,于****年*月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已于****年**月签订深地合字(****)****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土地合同”)以及深地合字(****)****号补充协议一(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一”),权利人为**新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宸公司”),已取得《中华人民**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YG*******号)。   A***-****宗地总用地面积为*****.*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土地使用年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规定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平方米、无偿移交政府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平方米)、商业****平方米、幼儿园****平方米(用地面积****平方米,班数*个)、文化活动室****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含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平方米。根据土地合同及补充协议一,幼儿园产权归政府,建成后由新宸公司无偿移交区政府。同时,根据该宗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深土交告(****)**号,以下简称“公告”)及土地合同的要求,幼儿园应独立占地,并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行分宗。   现新宸公司根据公告及土地合同要求向我局申请办理A***-****宗地的分宗开发手续,我局已受理该申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将该宗地分宗开发事项公示如下:   一、分宗事项   (一)地块一由A***-****宗地分宗而来,该地块用地面积*****.**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土地使用年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地块西南侧仅为地下空间,地下空间投影面积****.**平方米,根据已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设计方案,竖向标高国家高程为**.*米至**.**米,后续竖向标高若调整,以最终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规定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平方米、无偿移交政府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平方米)、商业****平方米、文化活动室****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含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平方米,权利人为新宸公司。普通商品住房*****平方米、商业****平方米允许分割转让,无偿移交政府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平方米产权归政府,建成由新宸公司无偿移交*住房保障署;物业服务用房(含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平方米不得转让,产权归全体业主共有;文化活动室****平方米产权归政府,建成后由新宸公司无偿移交区政府。   (二)地块二由A***-****宗地分宗而来,该地块用地面积****.**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地下空间属于地块一的一部分,根据已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设计方案,竖向标高国家高程为**.*米至**.**米,后续竖向标高若调整,以最终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规定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幼儿园****平方米(班数*个)。幼儿园产权归政府,建成后由新宸公司无偿移交区政府。   (三)由于边界优化,本次分宗后地块合计总用地面积为*****.**平方米,较原合同面积减少*.**平方米,作为误差处理,不再补回。   二、公示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个自然日)。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本事项除在《**商报》公示外,同步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   *.***规划和自然**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规划和自然**局光明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gm/   (二)实地   *.***规划和自然**局   地址:******红荔路****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规划和自然**局光明管理局   地址:***光明区华夏二路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光明区**街道办事处   地址:***光明区甲子塘社区甲子塘大道旁   *.项目现场   地址:***光明区观光路与光侨路交汇处东南侧   四、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均可提出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寄往***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室,并在信封上注明“公众意见”字样(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年*月**日。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审批。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规划和自然**局光明管理局   单位地址:***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   邮政编码:******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附件:A***-****宗地分宗示意图   ***规划和自然**局光明管理局   ****年*月*日 附件:A***-****宗地分宗示意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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