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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对托球生物科技(兰州)有限公司年产12100吨医药原药及农药、医药中间体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正文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托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吨医药原药及农药、医药中间体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现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 年产*****吨医药原药及农药、医药中间体项目(变更)(变更) **新区化工园区(化工园区经三十六路以东、经三十七路以西、纬五十八路以北、纬五十九路以南区域) 托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六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在原生产厂区新增***t/a乙虫腈生产线、****t/a戊唑醇生产线、***t/a嘧菌酯生产线和***t/a肟菌酯生产线及相应配套的车间预处理措施等,其中依托已建成的一车间和六车间,其余配套的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及环保工程等内容依托厂区已建设施。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 施工期: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音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等,厂界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要求。废气:项目主要有施工扬尘、机械和汽车尾气等,设置围挡,防尘布苫盖,定期喷洒抑尘等措施。废水:主要有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冲洗建筑材料,少量用于混凝土拌和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洗涤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泼洒抑尘,其他废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固废:主要是施工弃土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弃土堆存时应采用篷布覆盖,最终用于平整场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往**新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运营期:噪声: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防震、减振措施控制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区标准的要求。废气:项目本次变更后,全厂废气处理措施根据调整后,全厂产生的工艺废气源头区分为卤素废气和不含卤素废气,其中含卤素废气经过相应车间预处理措施(一车间:一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二车间:一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三车间:一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四车间:一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六车间:两级水喷淋+两级碱喷淋;七车间:三级水喷淋+二级碱喷淋;九车间:二级水喷淋+二级碱喷淋;十车间:一级水喷淋+二级酸喷淋;*#和*#烘房:一级冷凝+一级水喷淋;盐酸脱吸:三级水喷淋+两级碱喷淋;储罐区废气:氮封+一级冷凝)处理后与危废库废气、毒品库房废气、氯化钙反应池废气等送终端处置措施一级碱喷淋+树脂吸附处理后由DA***排气筒(**m,*.*m)排放,不含卤素废气经车间设置的预处理(一车间:一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三车间:一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六车间:两级水喷淋+两级碱喷淋;储罐区废气:氮封;)后送终端处置措施两级碱喷淋+RTO+一级碱喷淋处理后由DA***排气筒(**m,*.*m)排放;污水站构筑物池加盖措施收集废气,收集的废气送一级碱吸收+一级生物滤池填料塔处理后由DA***(**m,*.*m)排放;污水站两台厌氧塔,单个厌氧塔单独设置处理措施(一级碱喷淋+除雾器+一级活性炭)后由DA***(**m,*.*m)、DA***(**m,*.*m)排放。项目涉及的排放应在主要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甲醇、甲苯、乙腈、溴乙烷、氨、硫化氢、臭气浓度、TVOC、NMHC、二噁英等,其中颗粒物、NMHC、TVOC、氨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氯化氢、苯系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硫化氢等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其余因子参照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标准限值。废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和喷淋塔废水等,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SS、总氮、石油烃、甲苯、甲醛、氟化物、氰化物、可吸附有机卤化物、总有机碳等;项目产生的工艺废水经过蒸馏预处理后,与喷淋塔废水一同排至污水站进行处理后排至园区低浓度废水管网。处理措施为高浓、高盐废水预处理:高浓水池+MVR+芬顿+高浓水暂存池;高浓废水预处理:暂存池+混凝气浮;低浓废水预处理:集水井+混凝气浮;综合废水预处理措施:调节池+UASB+HBF(两级AO+二沉池)+深度处理芬顿+**池。因子均按照**新区化工园区污水厂进水高浓度水质要求。固废:项目所危险废物主要为工艺过程产生的蒸馏残液、废气处理环节产生的废活性炭等均属于危险废物,以及其他环节产生的危险废物,均暂存于危废间,后续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的暂存点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相关要求。防渗:依据《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要求,生产车间、危废库、仓库、污水处理站、事故池等按重点防渗区进行防渗施工。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新区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人:张晓莉 联系电话:****-******* 邮箱:*********** 通讯地址:**新区生态环境局 邮编:****** **新区生态环境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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