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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省舒兰市白鹅育繁推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育繁推研发基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正文内容

***生态环境局***分局 关于**省***白鹅育繁推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育繁推研发基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拟对**省***白鹅育繁推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育繁推研发基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民服务中心*楼E**(滨河大街新政务大厅) 邮 编:******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省***白鹅育繁推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育繁推研发基地) ***法特镇五里村 ***畜牧业管理局 **东北煤炭工业环保研究有限公司 ********t/a生物有机肥生产线,两台*吨/小时生物质热风炉。厂区占地面积约为*****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本项目总投资约为****万元。办公室冬季采用电取暖,生产车间冬季采暖利用热风炉余热。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认真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防止生态破坏;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限值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物,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热风炉产生的废气采取有效的除尘、除臭措施后,确保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中二级标准要求后,经不低于**米高排气筒排放;发酵产生的臭气采取有效除除臭处理措施后,确保臭气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中标准要求后,经不低于**米高排气筒排放;筛分、破碎、造粒等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采取有效的收集、除尘措施后,确保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标准要求后,经不低于**米高排气筒排放;采取喷洒除臭剂、封闭等有效无组织废气防控措施,确保厂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中排放标准要求;未被收集的粉尘及生物质燃料储存粉尘采取有效的收集措施后,确保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相关排放标准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生产不用水,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污水排入厂区内防渗旱厕,定期清运用作农家肥,不外排。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装配质量好、产噪低的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降噪、消声、减振措施,确保运行期东、南、北侧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区标准要求,西侧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区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不合格产品、生物质热风炉灰渣、除尘灰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统一处理,贮存、转移、运输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废布袋、员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在厂内暂存,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六)切实做好环境污染事故预防工作,及时排除环境污染事故隐患,避免因各种事故造成环境污染。制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建立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落实相关责任,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形成环境污染事故预防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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