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项目详情

甲子河(兴发大道-梧村河汇入口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正文内容

建设单位 **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工程名称 甲子河(兴发大道-梧村河汇入口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建设地址 仲恺高新区潼侨镇 建设规模 ****m 合同价格 *****.** 万元 勘察单位 ***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粤晟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建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 陆胜平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陈朝辉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 王燕 合同工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备注 注意事项: 一、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 二、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 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 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五、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六、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检验施工许可证。 七、凡未取得本证擅自施工的属违法建设,将按《中华人民**国建筑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相关推荐

打开中招网APP查看更多信息
招标网首页 > 审批项目 >

注册

客服电话400-633-1888
版权所有 © 2005-2024 招标网 zhaobiao.cn

该项目详情注册或登录后可继续操作查看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