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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香涧-鹭岛500千伏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正文内容

**省生态环境厅 皖环函〔****〕***号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香涧-鹭岛***千伏 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国网**省电力有限公司: 《香涧-鹭岛***千伏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根据《报告书》、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评估意见(环评估函〔****〕**号)和专家组的技术评审意见,现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拟在******和******、***、***境内**香涧-鹭岛***千伏线路工程(一般线路段:**线路路径长度约***.*km,其中同塔双回路***.*km,单回路*.*km,同塔双回路单侧架线*.*km,辅助改造临港~花园湖牵引站***kV单回线路长度约*.*km和拆除线路长度*.*km;淮河大跨越段:**同塔双回路*.***km,含直线跨越塔*基,锚塔*基)。同时进行香涧***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扩建至鹭岛变*个***kV出线间隔,在*号、*号主变低压侧分别新增*×**Mvar并联电抗器)和鹭岛***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扩建至香涧变*个***kV出线间隔,在*号主变低压侧新增*×**Mvar并联电抗器,在*号主变低压侧新增*×**Mvar并联电抗器,扩建两个电抗器事故油池)。 该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工频电场、磁场防护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公众的环境影响满足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限值要求,我厅同意《报告书》的结论和拟采取的工频电场、磁场防护和污染防治措施。 二、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注意事项 (一)你公司应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工频电场、磁场污染防治措施,按照设计规程文明、安全施工,通过优化站内布局、合理设置线路路径、架线高度等方式,确保本工程工频电场、磁场所致的公众曝露水**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耕地、园地等场所的电场强度水平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中相关限值要求。 (二)你公司应加强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严格按照《报告书》落实扬尘、噪声、废水、固体废物的管理和控制措施,降低对环境影响。施工应合理安排施工工序,优先使用低噪声低能耗施工器械,严格控制夜间施工。**线路塔基施工注意保持土石方平衡,施工结束后余土全部有序回填。固体废物应分类处置,拆除线路产生的废旧导线、塔材等由建设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三)你公司应规范施工流程,减少工程占地和地表开挖,统筹设置变电工程区、牵张场、临时道路、施工营地等临时场地远离生态红线。线路穿(跨)越各生态保护红线(均不在红线范围内立塔)、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和淮河大跨越段、一档跨越水体施工时,加强施工管理,严格落实各项针对性生态环保措施,严禁废水和固废排入以上保护区域。施工结束后,应因地制宜及时做好生态恢复工作。 (四)你公司应做好施工范围内生态系统、植物**、野生动物**以及土地利用保护工作,尽可能减轻对各生态系统的扰动和影响。 (五)项目运行期,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变压器油需排入事故油池,由具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专业单位回收处置,不得外排。 (六)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及时自行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你公司应全面规范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加强竣工验收及运行期变电站址附近及输电线沿线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为主要功能区域的电磁及声环境监测,并做好分析处理工作。 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满*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分送至***、***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省生态环境厅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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