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9月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正文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吨ABS粒子建设项目 **建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泰新材料有限公司是一家集塑料粒子生产、销售为一体的企业。企业租用**隽悦科技有限公司位于**省*****湾新区**十四路***号的现有厂房进行生产(该建筑共*层,*F东南侧为本项目生产使用),租用面积为****m*,生产规模可达年产****吨ABS粒子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万元,资金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 项目已经按照规定做好环评阶段公众参与工作。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落实污水治理设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的三级标准后纳管排放。投料、拌料粉尘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TA***-TA***)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造粒、打样注塑废气经风管冷却+活性炭吸附(TA***)处理后通过**m排气筒DA***高空排放;破碎粉尘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TA***)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车间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落实隔音、消声措施,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固体废弃物必须集中堆放、合理回收或及时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收集的粉尘、废布袋交由相关企业回收利用交由相关企业回收利用;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生态环境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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