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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黄岐海北沿江路段“樵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

正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年*月**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号)、《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号)、《**省实施<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年**月**日**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粤府〔****〕***号)、《***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函〔****〕**号)等文件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保障调查地块再开发利用的环境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本地块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地块环境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受******大沥土地**开发公司委托,**弘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编制完成了《******大沥镇黄岐海北沿江路段“樵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现将调查报告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如下: 一、地块概况 地块名称:******大沥镇黄岐海北沿江路段“樵海”地块 占地面积:*****.**m*(北侧地块一*****.**m*,南侧地块二*****.**m*,子地块之间由规划城*道路分隔) 地理位置:******大沥镇沿江路以西,白沙路以东 土地使用权人:******大沥土地**开发公司 未来规划:二类居住用地(R*)为主,部分涉及公园绿地(G*)及规划道路 二、调查主要内容及结论 *、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时间为****年*月~*月。调查地块现状包括南、北两个子地块,子地块之间由规划城*道路分隔。调查范围内以闲置的耕地和洼地为主,地块南侧红线内有局部填土,西南侧留存有鱼塘(面积约***m*)。除输变电线路迁改工程施工场地外,地块总体处于闲置状态。 根据第一阶段土壤调查结果,调查地块历史上主要为花卉草皮种植的耕地,地块的南侧有外来土回填情况。地块内填土区域和鱼塘养殖可能对目标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影响。调查地块内无污水管网流经,不存在因管道破损泄漏而造成的地块土壤、地下水污染等情况。通过对地块历史沿革、周边企业生产活动等资料的收集分析,综合邻近企业的生产情况,邻近地块排污企业工业企业生产设备维护过程及生产过程可能对本地块造成影响。 调查地块潜在的污染物包括:重金属(包括镉、铜、铅、汞、铬、锌等)、石油烃、邻苯二甲酸酯类及苯系物类(靠近北侧工业厂房区域)(包括苯、甲苯、乙苯、二甲苯、氯苯、二氯苯、苯乙烯等),主要污染介质为土壤、底泥、地表水以及浅层地下水。 *、第二阶段调查 第二阶段调查采样时间为****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本次调查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个(地块内**个为土壤钻探采样点位,地块外表层土对照点*个),地块内土壤钻探点位钻探深度为*~* m。共采集土壤样品***个,检测项目包括pH、含水率、重金属和无机物(*项)、挥发性有机物(VOCs,**项)、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项)、石油烃(C**~C**)以及邻苯二甲酸酯类(*项)。 地块内仅留鱼塘处设*个底泥采样点,采集底泥样品*个,底泥监测项目与土壤监测项目一致。 本次调查地块内和对照点的土壤样品及地块内的底泥样品各项监测因子均未超《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及推导值。可见地块内历史使用活动及邻近地块的历史使用活动并未对本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 地块内共布设地下水监测井*个,井深均为*m,采集地下水样品*个,检测指标包括理化性质(pH和浊度)、重金属和无机物(*项)、挥发性有机物(苯系物类)(*项)、可萃取性石油烃(C**~C**)以及邻苯二甲酸酯类(*项)。地块内仅留鱼塘处设*个地表水采样点,地表水采集样品*个,地表水检测指标包括理化性质(pH和水温)、重金属和无机物(*项)、挥发性有机物(苯系物类)(*项)、可萃取性石油烃(C**~C**)以及邻苯二甲酸酯类(*项)。 本次调查地块内的地表水样品各项监测因子均未超《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中Ⅳ类标准、参照值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推导值。本次调查地块内地下水监测因子中共*项指标超标,为浊度,地块内地下水浊度超标倍数为 **.*~**.*。采样点其余指标均可未超《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中的Ⅲ类标准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推导值。 *、总结论 综上,经风险分析,由于本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属于第二类居住用地,所在区域均已供应*政自来水,在日后不对地下水进行开采利用,不存在饮用地下水暴露途径,浊度为非气态污染物,所以不存在吸入室内外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等影响人体健康的暴露途径。故浊度不作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重点关注污染物,对人体健康不存在风险,不需开展详细调查。 报名网址:https://www.eiacloud.com/gs/detail/*id=*****Zj*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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