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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和平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4年9月12日拟作出国中康健(辽宁)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医院分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正文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年*月**日我局拟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邮编:****** 联系地址:******长白西路**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国中康健(**)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医院分公司建设项目 **省*********大街***号 国中康健(**)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医院分公司 ***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省*********大街***号,一级综合医院,设置内科、外科、妇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运动医学科等,共设床位**张。主要功能为医疗服务及体检服务,不设传染病及结核病诊疗科目,不设置手术室,不设置检验科(需检验的样品外委进行检验),不设置洗衣房(被服清洗外委),不设置食堂(员工用餐由外卖配送);放射性内容另行评价,不包含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同意 /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来源为污水处理站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本项目采用次氯酸钠作为消毒剂,次氯酸钠溶于水生成次氯酸,无氯气产生;废水处理采用混凝沉淀工艺,无厌氧消化,不产生甲烷。由离心风机管道收集废气,水池上方保持负压状态,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m高排气筒(DA***)排放,为保证活性炭吸附效率,活性炭每年更换*次。根据“报告表”,氨、硫化氢排放速率及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中**m排放标准要求。 项目污水处理系统位于地下一层,加盖封闭并定期喷洒除臭剂,同时,加强环保设施维护和管理,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检修,确保环保设备正常运行。根据“报告表”,无组织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浓度均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标准要求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标准要求。 *、落实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属于非传染病综合医院,无洗相废水,不涉及含汞废水及检验废水,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调节+混凝沉淀+次氯酸钠消毒”,为可行技术,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自建防渗化粪池后进入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政管网排入沈水湾污水处理厂。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夏季制冷采用全消音式室外空调机组,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水泵、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声措施降噪,合理布局,将水泵风机布置于地下一层设备间内。本项目自身即为声环境敏感目标,项目西侧紧邻***大街,临街一侧设置隔声窗。 *、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医疗废物经*#危险废物贮存点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化学品包装、废紫外灯管、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经*#危险废物贮存点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原材料外包装经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利用污泥池收集,定期投加生石灰进行消毒,清掏**行委托第三方进行采样检测,满足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中污泥控制标准后,由有资质单位利用污泥泵吸出运走处置,不在院区内暂存。生活垃圾经生活垃圾箱暂存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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