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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江区西阳镇龙坑村观塘湖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送审稿)公示

正文内容

******西阳镇龙坑村观塘湖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稿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西阳镇龙坑村观塘湖地块 占地面积:*****平方米 地理位置:***西阳镇龙坑村径下(中心地理坐标:E***.******°,N**.******°) 土地使用权人:******土地房屋征收安置中心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根据现场踏勘,调查地块及周边区域存在填土情况,堆填高度约为*.*m,填土区域主要集中在地块西南侧和地块外中部区域,自然生长有杂草和灌乔木。地块内设有一条施工便道,南北两侧为自然山体,中部区域为填土区域,东北角区域为原始地貌,为较为平整的撂荒地。现场无施工机械动土,无危化品或危险废物堆存情况,无异常气味,现场未发现有腐蚀性污染痕迹,无建(构)筑物,四至均属于山地丘陵地貌。 未来规划:****城镇住宅用地,属于居住用地(R)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嘉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根据地块土地利用情况,为***果园、***有林地和***其他林地,未来规划为居住用地(R),需开展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年*月至*月。根据调查情况分析,地块历史沿革如下: 地块历史一直为山林地、道路。结合****~****年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图,地块范围主要包括果园、有林地和其他林地,用地属性较为简单。 ****年*月至****年**月间,地块及周边区域存在外来填土,堆填飞翔云计算数码港花园地块开挖的工程弃土,属于自然山土,填土成分属于牛肝砂泥土,颜色呈紫棕色,地块及周边区域总填方量为**万m*,地块填方约为*万m*,主要集中在地块西南侧和地块外中部原山坳处区域。 此后,地块及周边区域无明显动土情况,一直闲置至今。 根据相邻地块土地利用历史沿革,主要情况如下: ****年以前可见地块外中部偏北和西侧有独栋建筑,西侧独栋建筑为龙坑村径下村民小组一户村民居住点,为二层楼建筑;中部偏北建筑拟建设为养猪场,后因资金问题未实施,地块外中部区域为废弃小型水库发电站,其余为自然山体。 ******西阳镇龙坑村村民委员会与**鑫通休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现更名为**鑫通休闲农业有限公司)签订《土地流转协议书》后,建筑物于****年拆除;相邻地块四周历史及现状均为自然山体,本地块合围中心区域****年*月至****年**月间填土后闲置,西侧和中部存在三处自然水坑或鱼塘,经填土覆盖后消失。 根据资料分析和地块污染识别,主要结论如下: (*)调查地块地块当前和历史上无工业生产活动,地块历史一直为山林地、道路,无潜在污染源,无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活动,无环境污染事故、无危险废物堆放和填埋活动等。 (*)调查地块****年*月至****年**月间堆填飞翔云计算数码港花园地块开挖的工程弃土。地块内的填方量约*万m*,填土区域主要集中在地块西南侧及地块外中部,填土成分为牛肝砂泥土,颜色呈紫棕色,较好辨认。填土工程量受泥头车拉运次数影响,施工期主要集中在自然山体表土清运和建设项目基坑开挖后,施工器械在地块内停留时间较短,填土对地块及周边区域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影响可忽略不计。 (*)调查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为未开发地块,地块内无管线、沟渠,不存在因管道破损泄漏而造成的地块土壤、地下水污染等情况。 (*)地块上没有储存、处置、利用过危险废物。 (*)调查地块内未见河流或冲沟,无地表水径流分布,降雨期间地表将形成漫流,向地势低洼处汇流,形成暂时性地表径流,随积水下渗和蒸发而消失。 (*)现场踏勘未发现任何污染源。 工作组于****年*月**日~**日使用PID快测仪和重金属快速检测仪对地块内土壤重金属和挥发性有机物进行了快速检测,共检测**个土壤点位。结果显示,地块上S*-S**的土壤中重金属指标,重金属砷、镉、铜、铅、镍、汞的快筛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重金属铬和锌的的快筛结果均低于***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T **-****)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要求,总挥发性有机物检测结果介于*.***ppm~*.***ppm。 三、调查结论和建议 调查地块历史上不存在工业企业生产活动,地块历史一直为山林地、道路,无潜在污染源,无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活动,无环境污染事故、无危险废物堆放和填埋活动等,历史上未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情形。通过现场踏勘,现场无刺激性气味,无腐蚀性污染痕迹,未发现来自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现场土壤快速检测结果无超标情况。不存在《关于印发<***农用地转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试行)>的通知》(梅*环函〔****〕**号)所列八种情况的任意一种,因此,本地块可作为居住用地(R)开发利用,不需要开展第二阶段采样调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由于土壤调查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素,建议在后续场地开挖建设过程中加强环境管理,密切关注土壤环境状况,严禁在调查地块内堆放可能对土壤造成污染的固体废物或排放污水。若发现疑似污染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开发并报告管理部门,并对调查地块进行应急检测,并根据最终检测结果安排后续工作。 附件*: ******西阳镇龙坑村观塘湖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送审稿-公示.pdf ***.* KB 报名网址:https://www.eiacloud.com/gs/detail/*id=*****tKh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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