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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桃浦镇626坊14丘集体土地收购储备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正文内容

******土地发展中心: 你单位填报的**************号《***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审核,该项目已经***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普发改投〔****〕**号文批复该地块实施土地收购储备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自然**部关于以 “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 “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号)以及本*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核发桃浦镇***坊**丘集体土地收购储备《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编号:沪普书(****)BA***************),并提出选址(用地预审)意见如下: 一、选址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桃浦镇***坊**丘集体土地收购储备。 *、项目建设依据:《******桃浦科技智慧城 (W**-****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等街坊、**社区W******单元B*街坊局部调整》(沪府规划〔****〕***号)、《*****桃浦科技智慧城(W**-****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等街坊局部调整(实施深化)》( 沪府规划〔****〕***号)。 *、项目拟选位置:***桃浦镇,**真南路、南至**路、西至李家浜、北至**路。 *、规划用地性质:行政办公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商务办公用地、道路用地、公共绿地、水域。 *、建设项目拟用地面积:约****.**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二、用地预审意见 根据《自然**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号),属于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无需申请办理用地预审。 三、规划设计要求 相关规划设计要求我局将根据批准的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土地出让或划拨阶段进一步明确。 四、其他管理要求 *、设计方案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设计单位必须按设计资格证书的等级范围承接设计任务,越级承接的设计文件无效。 *、本规划土地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 ******规划和自然**局 ****年*月**日 相关附件 证书.pdf 附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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